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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快速上涨,对于买房的人来说,那可是早买早省心,而且早买的房子,如果房子后面了,还能赶上这个投资房产最后红利的一班车,刚买的房子就了,这可是好事啊,但是奇葩的是,已经签约的购房者,因为房子,被开发商要求补差价??遇到这样的事情,你怎么办?
由于楼市火热,新房,二手房,刚买到手就会遇到,这种事情当然开心啊!
但是对于王女士来说,可就没那么开心了,他之前看中的一套房子交了25签订了认筹的确认单,但是等到后面的时候,却被开发商通知,如果还要这个房子,就需要加钱,因为房子涨价了,不可能按照之前的单价卖给王女士,现在较之前的价格涨了3000元一平,所以不加钱就退房!
所以王女士到底要不要补这个差价呢?
当然说NO!!!
对于开发商私自变更合同的行为,不要觉得他们人多,自己好欺负!要坚决say no!
因为王女士和开发商签订了认筹的合同,就是已经将价格达成一致了!签订了,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开放商坚决要补差价,王女士,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你看如果买的房子刚跌,你看开放商会给你补差价么?
当然是做梦啊!
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就建筑面积误差计价有详细的规范:
商品房预售面积和实际交楼的面积有误差,而开发商要求不差价这种情况是完全合法的!
所以,房子了被要求补偿差价是不合理的,我们要用合理的法律武器保自己的利益,
怎么样才能防止开发商违约呢?
王女士可以通过多支付定金,或者跟开放商约定好惩罚违约到底要怎么办这种条款,增加开发商的违约成本,让他们不敢恣意妄为!
如果遇到商品房预售面积和实际交楼的面积有误差,这个误差的比怎么算?怎么赔偿?
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预测面积)×100%÷预测面积
就是如果买的房子最后拿到手
产权面积大于之前预售的面积且误差比≥3%
开放商:承担≥3%的部分的价款
买家:退房或者补≤3%的部分价款
产权面积小于之前预售的面积且买家不愿意退房
开放商就需要≤3%的部分 补差价,>3%的部分,就需要赔偿2倍差价给买家了!
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时,买家有权退房。
买家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家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家,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家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家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家。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家;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家。
就是说如果面积误差在总面积的3%以内,是合理的 是要多退少补的 超出3%的误差是可以要求退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