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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押零付一,实际却成了贷款?

郑大源2018-10-18 14:48:58

“押零付一”“无需押金即可入住”,相信在外住房的年轻人看到这句租房广告肯定会有一丝丝心动,房屋租赁中介热推的“信用免押金”的租房模式,也对租客有极具吸引力。

但是一位留有心眼的租客发现,一个中介热情推荐的相寓信用的租房竟是笔贷款业务,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险些“被贷款”!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租客李小姐,在办理租房业务的时候,业务经理介绍只要支付宝“芝麻信用”值达700以上,就可以通过“相寓信用租房”的项目“押零付一”,“按月缴纳房租,十分方便。”租客李小姐一想,确实不错,就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是随后一个自称南京邦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来电称,要李小姐提供一张本人储蓄卡信息并“授权存管”到该公司,工作人员再三表示储蓄卡只用于确定租客信息,无风险。挂掉电话后,在李小姐的再三追问下,那位业务经理表示:“这其实是一笔贷款,实际上是租客一次性贷款,分期还款的行为。”

说好的押零付一,实际却成了贷款?

在调查发现,当前这种火爆的短期模式背后隐藏着诸多猫腻:以信用租房为诱饵,让租客一不小心“被网贷”。

类似这种以“贷”租房模式的中介不只我爱我家,还包括链家推出的“自如白条”和58同城推出的“58月付”等产品。业务经理透露 “押零付一”业务实际上是由消费者以绑定本人名下储蓄卡做担保的形式,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公司向指定银行申请贷款。该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公司将租户需缴纳的租金总额,一次性转账至中介公司,消费者按月缴纳房屋租金及5.8%的“服务费”予该金融公司。

那么,这种租赁模式是否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消费者又如何规避风险?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罗勇认为,相寓租房以解决租赁人资金周转为噱头,实则绑定消费者名下储蓄卡做担保。由于信息不对称,一些不知情的消费者可能办理资金托管相关手续,被强行网贷,存在风险。

“房司令为获得所谓的托管业务,隐瞒真实情况,以欺诈手段引诱消费者完成网贷的程序,将消费者从租赁人变为了实际的借款人,从而以近似合法的手段获得了限额为500万的托管额度,从中获取不法利益。”罗勇认为,此种行为明显存在欺诈的意图,不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涉嫌违反国家金融借贷的相关规定。

对此,还得提醒消费者,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租客作为消费者在接受租房服务时候,有权对租房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解除租赁合同时则终止借贷协议,消费者有权停止向房租分期平台还款,这样约定可以有效避免租赁合同解除时仍需还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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