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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欠缴地价 对于购买者领取房产证没有影响

新快报网络版  作者:黄颖  2006-06-07 10:03

[摘要] 房管局向24家单位追缴十几年前的土地出让费,目前在售楼盘少有此类情况“国六条”细则实施后,广州市明显加大对房地产用地的监管力度。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出《关于依法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通告》,向

房管局向24家单位追缴十几年前的土地出让费,目前在售楼盘少有此类情况

“国六条”细则实施后,广州市明显加大对房地产用地的监管力度。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出《关于依法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通告》,向包括名门大厦、天立俊园、海天花苑楼盘开发商等24家欠地价的单位追讨地价。有房地产专家表示,本次被追讨地价的多是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地块,新的在售楼盘已经少有欠地价情况。

据了解,在被追缴地价的项目中,房地产用地占了21宗,包括名门大厦开发商广州市大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立俊园开发商广州天立实业有限公司、海天花苑开发商广州顺威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在公布的地块出让合同号中可以发现,这些未缴清出让金的地块出让合同是在1992年签下的,其他多数也是上世纪90年代签的出让合同,也就是说,这些土地十几年来都未交出让费。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广州市一直致力于闲置地块的处理,此次名单在“九部委意见”出台前就已拟定,接下来还将分批对遗留的历史土地问题进行清理。对已公布的24家欠地价单位,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出让合同的约定处理,要求他们于2006年6月20日前缴清所欠地价。

有房地产专家表示,被追缴地价的24宗地块,绝大部分是早期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地块,如名门大厦、天立俊园、海天花苑等都是早已销售完毕的楼盘。对于目前在售的楼盘,房管部门对地价缴交管理是很严格的。如的《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开发商在交齐地价后才能申办《建设用地批准书》开工。而目前楼盘申办预售证时,房管局也要对楼盘地价缴交情况进行核实,交了多少比例的地价,就对多少比例的预售商品房发出预售证。因此,目前在售楼盘少有欠缴地价的。另外,广州市规定开发商欠缴地价,不影响购房者领取房产证,因此,广大购房市民无需担心开发商欠地价而受到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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