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术见一个拆一个
眼下“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套现”等广告泛滥成灾,因误信无良者而吃了苦头的市民邓女士提醒街坊:这些“公司”或许一时能将公积金提到手,但留下的“手尾”却很长,切勿轻信!
据邓女士称,此前她因误信一朋友的“推荐”,将资料拿给一家“公积金提取办理公司”,让他们代提公积金。“公司”很热情,上门取了资料马上去办合约。其操作方式是:拿一份假租房合同,到银行套现。现金是很快拿到手,手续费也照交了。
然而,事情并未结束。过了两个多月,有人寻上门了,表示自己的租房合同被冒用,现有关部门因此向其征收双倍“营业税”。为何要交双倍“营业税”?邓女士也不明就里,生怕闹出事来,又怕单位和公积金管理机构知道。质问那家“公司”,对方却支支吾吾、百般推搪。无奈之下,“蒙查查”的邓女士只好按来者要求,交了近万“税金”。
据了解,稍有“信用”的,多是一些中小房产中介公司和咨询服务公司。他们用伪造的房产证、伪造的购房缴款凭证或房屋租赁资料,甚至伪造银行印章来提取公积金。这让公积金管理部门深感忧虑。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如果伪造租房合同、租房发票等材料到银行提取本人公积金,可能因此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过,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实际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盲区,迄今缺乏明确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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