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评论 > 正文

南海农民状告国土厅违法批地 国土厅否认越权

广州日报  作者:林霞虹  2011-08-17 08:07

[摘要] 本报讯(记者林霞虹) 19年前,佛山南海三山管理区的1万余亩土地被预征,此后被征土地多年荒置,至今许多地方依然荒草丛生。60岁的南海三山农民郭伙佳认为,当年广东省国土厅的批地行为实为“化整为零”、“超越权限”,于是他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告上法庭。昨日,该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开庭。

国土厅辩称不存在越权审批的情况

本报讯(记者林霞虹) 19年前,佛山南海三山管理区的1万余亩土地被预征,此后被征土地多年荒置,至今许多地方依然荒草丛生。60岁的南海三山农民郭伙佳认为,当年广东省国土厅的批地行为实为“化整为零”、“超越权限”,于是他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告上法庭。昨日,该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开庭。

原告郭伙佳诉称,他自1985年4月20日起,获得了由广东省佛山市原南海县人民政府填发的土地承包使用证(无限期)。1992年3月21日,原南海县政府以开发三山建设用地为由,一次性预征用原凤鸣镇三山管理区耕地11522亩。

郭伙佳说,在没有经过国务院的立案批准、没有经过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没有完善征地程序、没有原告和村民签名同意征地、没有与原告和村民商议土地补偿价的情况下征地,是属于未批先征的违法行为。

诉状称,广东省国土厅在1997年给南海市征用三山土地补办手续,仅1997年12月30日一天,国土厅就同意批复面积5700余亩,分拆为13块土地强征,其中涉及郭伙佳承耕的有3块地段。郭伙佳认为,这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规定。

去年,郭伙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获得了当年国土厅的土地批复,随后向广东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今年7月7日,广东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国土厅用地手续的批复。

郭伙佳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广东省国土厅,请求判决被告国土厅的行为是超越权限批地,并撤销其作出的粤地政[1997]132号、144号和145号批文,并按每亩每年4000元的标准赔偿其经济损失。

国土厅称

审批合法

国土厅答辩称,粤地政[1997]132号文,涉案土地共480.54亩,根据1988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和1992年4月25日广东省政府厅下发的《关于授予土地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等文件规定,应该由广东省国土厅审批,国土厅不存在越权审批的情况。

国土厅称,原南海县国土局于1992年3月与被征地单位三山港区新镇地、奕东等居委会签订协议,确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分别按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6.5倍、1倍计算。预征土地协议同时约定,征地补偿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以1992年未基数,按实际兑现时间卒年递增10%。昨日,国土厅的答辩和此前广东省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都说,涉案土地各项征地补偿已依法落实。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广州官微

掌握广州最新楼盘信息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