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4日讯日前,《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新规)正式颁布实施,用地企业和单位今后不仅可以购买国有土地,还可以购买集体建设用地,但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几天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透露: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社会力量可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解决公租房土地来源
■让农村建设用地盘活
■让“租房”一族有去处
羊城晚报12月4日讯日前,《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新规)正式颁布实施,用地企业和单位今后不仅可以购买国有土地,还可以购买集体建设用地,但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几天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透露: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社会力量可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这意味着,小产权房仍不能解禁,但广州市企业和社会力量却可通过购买或租借集体建设用地方式,参与公租房等保障房建设。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建公租房,让保障房建设有了保障
新规本意:
让农民分享工业化城镇化成果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在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发生转移、再转移,包括出让、出租、转让、转租、抵押等形式。
“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将可以合法化流转,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提供了通道。也就是说用地企业和单位今后不仅可以购买国有土地,还可以购买集体建设用地。这对于让农民以土地权益合法分享工业化和城镇化成果,提高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具有革命性意义。
同时,有利于增加建设用地的有效供给,缓解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不足的紧张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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