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评论 > 正文

个人税号更应当是权利凭证

新快报  2015-02-05 09:04

[摘要] 日前,《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结束意见征求。这份内容丰富的意见稿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这意味着自然人将拥有唯一且终身不变的“个人税号”。

日前,《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结束意见征求。这份内容丰富的意见稿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这意味着自然人将拥有且终身不变的“个人税号”。

缴社保、买房子、炒股票……请先提供您的税号,家庭计征个税、开征房产税、破题遗产税……先要人人有税号。今后,一个小小的税号不仅会渗透我们的生活,还将让我们充分了解自己的“税上人生”。显然,这将是一次全新的变革,而变革的主要内容,即在建立“个人税号”的基础上,一方面未来将逐渐从以间接税为主转变为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另一方面,向公民个人直接征税将采用“综合计征”。

围绕“个人税号”的改革,信息量虽然很大,却也不难梳理。事实上,税之于绝大多数的公民,是无处不在的。譬如,买车要交购置税;购房要交契税、营业税;炒股票要交印花税;工资薪金要交个人所得税;普通消费如就餐购物也会缴纳消费税、增值税。尤其是普通消费中的消费税、增值税,属于间接税,公民被缴了税却没有纳税人的优越感。所以,改间接税为直接税,有利于强调纳税主体和培育纳税人意识。

然而,仅改革征税方式,加之未来或将开征房产税等等,有形中就会增加“个人税号”上的税种和负担,于是,综合计征就要提上改革日程。新闻报道中描述得很形象:一边是很多筐,里面分别装着个人的工资收入、股票收入、租房收入等,这些收入用不同的税率计征个税,结果就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交的税差不多;一边是一个大筐,把所有的收入放到里面用统一的税率计征个税,低收入者少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后者就是综合计征。

所以,相较于目前的按个人分不同收入征税,按家庭综合计征个税是相对公平与科学的。但是,“个人税号”中不只有个税,还可能有其它如消费税、增值税,以及未来的房产税等等。推动了个税征收越来越公平,并不代表着自然人的整体税负就会降低。在此,“个人税号+直接税”的模式,就会产生一张“税负清单”,从而为考量民众税赋负担以及或有的结构性减税,提供参考和依据。

义务与权利,从来都是一种契约关系。“个人税号+直接税”所催生出的纳税清单,可视为一张义务收据。在强调纳税主体的变革过程中,这张义务收据就需要权利的赋予来兑现——政府部门为纳税人提供教育、卫生、社保、治安等等公共服务,纳税人为此纳税,从而完成义务与权利的契约关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广州官微

掌握广州最新楼盘信息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