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购房者要求退20万定金遭拒 律师称证明误导可以起诉

信息时报  2015-03-17 08:55

[摘要] 买房本是件开心的事,然而对番禺区的张女士(化名)来说却成了烦心事。她看中位于白云区同和路的山水庭苑小区的一手楼,交了20万元定金后却发现该楼的土地使用权只剩下54年,她认为自己被骗,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却被拒。

买房本是件开心的事,然而对番禺区的张女士(化名)来说却成了烦心事。她看中位于白云区同和路的山水庭苑小区的一手楼,交了20万元定金后却发现该楼的土地使用权只剩下54年,她认为自己被骗,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却被拒。

据张女介绍,她住在番禺区,由于曾因火灾受伤,被认定为二级伤残。“因此我想搬到一个空气相对清新的地方,”经过一番寻找,她看中了同和的山水庭苑小区

“销售人员称,我看中的G3栋是2014年5月建成开售的新房,已有房产证”,张女士交了20万元定金,签了“山水庭苑居间业务合同书”。谁知,当她拿到该楼房的房产证复印件时,发现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从1999年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我的房子还没住就已经少了16年使用权,”张女士气愤地说,“(如果销售人员)说了,我肯定是不会考虑的”。

昨日上午,记者以购买者身份到销售中心咨询,销售人员称G3栋楼房2012年封顶,2013年办的房产证,2014年5月开售,属于一手现楼。

记者从张女士提供的房产证复印件看到,其土地使用权年限从1999年12月27日算起,产权人属于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时间为2013年4月7日。

张女士要求销售中心提供楼盘的规划图、土地证等相应文件,但迟迟没有得到答复。她觉得无法再安心购买该房,于是希望能够退还定金,但遭到对方拒绝。“我猜是烂尾楼再包装出卖的,希望能退回20万元定金,”张女士说,“如果实在不行,只能走法律途径。”

对此,销售人员曾先生表示,楼盘的使用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到地的时间算起的,由于当时张女士没有问,他就没有特别说明,“目前张女士的问题已经交由总公司负责,”曾先生说。随后,记者联系了跟进此事的相关负责人谢先生,其表示公司的交易流程合法合规,是张女士违约在先。

有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签约是在误导隐瞒的行为下造成的,可以申请撤销合约,“张女士如果能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误导、故意隐瞒,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该律师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广州官微

掌握广州最新楼盘信息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