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养老金可继承 广州养老金各种变动办理指南大盘点

房天下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5-04-27 09:46

[摘要] 人社局近日消息称,养老金可继承。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广州养老金各种关系变动怎么处理?

有人认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之后钱会“充公”,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解释,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一、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向其档案所在单位提出审核原工作时间的申请。

1、档案仍在原机关事业单位的,可向原单位提出;处于失业状态的,也可由单位先将其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档案管理部门后,再向区、县级市档案管理部门提出。

2、档案在现用人单位的,向现用人单位提出;

3、档案在挂靠单位的,向挂靠单位提出;

4、档案在区、县级市档案管理部门的,向区、县级市档案管理部门提出;

5、档案在其它单位的,向档案保管单位提出。

申请原工作时间审核时正在我市参保缴费的非本市户籍的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档案在外地的,由其向现参保缴费的单位提出申请(由现参保单位调档送审);现参保缴费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的,由申请人向参保单位所在区、县级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如需要向外地调档,由区、县级市受理机构发调档函)。

※※申请人需向档案所在单位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档案所在单位须核对原件)。

二、档案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的档案资料,如实填写《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下称《一次性缴费审核表》)后,连同其个人档案送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社部门审核(具体受理部门和地址见附表)。

※※送审时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2、个人档案原件;3、《一次性缴费审核表》(一式四份)。

退休前出境定居的申领养老保险待遇:

部门名称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事项名称

退休前出境定居的申领养老保险待遇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1、《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

办理条件

职工符合申领条件的,用人单位或个人须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并确认当月扣款成功,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程序

携带有关材料前来办理

所需材料

1、《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两份;

2、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3、出境定居需提供:

(1)公安机关确认的出境定居证明;派出所注销的户口、护照(非中文版的,提供职工本人的书面申请); (注:提供上述资料之一及复印件)

(2)本人申领时,还需提供本市开户的工、农、建行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及印有帐号的页面复印件或银行卡的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除了提供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公证机关确认的委托书(非中文版的,需公证机关翻译确认);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12333

地址 :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8楼

广州市白云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22号三楼

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号之一

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德政中路龙腾里10号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1楼

广州市萝岗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37号7楼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室:番禺市桥平康路48号三号楼一、二层

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室:花都区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2号

增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增城市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行6楼

从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化市河滨南路43号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点

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11年5月该项业务已下沉给区,市社保中心不直接受理此项业务)。

受理时间

由于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机构的对外时间是按各区(县级市)人社局的时间来确定的,所以存在差异,因此改为“以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资料转递途径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内办妥;特殊情况,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办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部门名称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事项名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服务对象

个人 企业

办理依据

1.《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6 号)

2.《 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责任分担与转移基金管理办法 》(粤劳社函【2008】2092 号)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

1、参保人正在广州市就业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参保人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且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后参保地为广州市。

(备注:已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的不能办理转入)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在广州新就业参保后,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州的,应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索取近期打印的有社保机构公章的参保凭证,确认本人参保信息准确性。

2、参保人员在广州市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由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向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3、经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 》给申请人。该函可自带或由社保经办机构邮寄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4、参保人自带联系函的,在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2个月后,凭《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原件、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原件,到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并提供申请人邮寄地址等资料,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受理其转入确认业务,办结后将办结情况通过短信信息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到就近的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转入确认资料,有特殊情况的以邮寄方式将转入确认资料寄给参保人。

参保人需邮寄联系函的,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转移清单和转移基金且核对无误后,办理转入确认业务,办结后将办结情况通过短信信息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到就近的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转入确认资料,有特殊情况的以邮寄方式将转入确认资料寄给参保人。

所需材料

申请转入时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转出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近期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属早期离开省属企业人员一次性缴费转入的,需同时提供《早期离开省属企业人员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4、属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缴费转入的,需同时提供《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缴费审核表》、《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审核确认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属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应提供调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已划扣社保费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地税部门出具的《分险种核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因属特殊工种,患病,军转干部批准提前退休的提供《广州市提前退休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发生两地重复缴费办理退款需提供本人的广州市工行、农行或建行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电话:12333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

部门名称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事项名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服务对象

个人 企业

办理依据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正在本市就业并参保的;

2、广州市户籍且正在本市就业并参保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正在本市参保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后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缴费年限10年以上参保地且属广州市户籍的。

(备注:已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的不能办理转入)

办理程序

一般账户的转入:

1、参保人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广州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参保人或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同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按所需的相关资料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出。

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外省户籍参保人,不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条件的,将为其建立临时缴费账户,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通知书》。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完成以下手续:

a.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b.办理基金转出手续;

c.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寄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d.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且转入基金到帐后,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a.核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转入基金金额;

b.若转入信息无误,将转入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c.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参保人在广州市参保的相关信息;

d.办结后将办结情况通过短信信息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到就近的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转入确认资料,有特殊情况的以邮寄方式将转入确认资料寄给参保人。

临时账户的转移

按规定建立了临时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再次跨省就业或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应按规定办理将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至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具体转移流程如下:

1、建立了临时账户的参保人或其用人单位向临时缴费账户建账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填写《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2、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受理转移申请,审核无误的,向参保人原参保地(即上一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发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

3、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后,将其回执传至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

4、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收到《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按照转出流程的规定办理相关转出手续,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临时缴费账户;

5、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完成接续手续,按规定将转移基金额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所需材料

申请转入时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和本人页)各一份。

2、转出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近期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因属特殊工种,患病,军转干部批准提前退休的提供《广州市提前退休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已划扣社保费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地税部门出具的《分险种核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发生两地重复缴费办理退款需提供本人的广州市工行、农行或建行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2333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广州官微

掌握广州最新楼盘信息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