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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市民先有位再有车 车位与住宅同步预售?

羊城晚报  2015-09-02 17:17

[摘要] 停车费放开,引发月保费飙升,这该如何是好?在近日广州市发改委组织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提出了多个建议,包括将车位根据产权性质进行相应分类,允许车位与住宅同步预售,让市民“先有位再有车”等。

停车费放开,引发月保费飙升,这该如何是好?在近日广州市发改委组织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提出了多个建议,包括将车位根据产权性质进行相应分类,允许车位与住宅同步预售,让市民“先有位再有车”等。

建议1

车位按产权性质分三类

鉴于当前车位供不应求局面日益严重,曹志伟赞同用市场化手段来解决停车难问题。他建议,可以将车位根据产权性质分为三类,企业或个人所有、政府所有、集体所有,其定价方式也相应分类——

对于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停车场,要遵循“成本构成价值,供求决定价格”的经济规律,全面放开收费,并且允许其自由转让、交易、出租;

商业、住宅等社会资本投资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应由市场根据供求关系自我调节,车位租金应由车位业主与车位承租人双方根据供求关系参照区域内实际市场价协商,车位物业服务管理费则由车位业主(或使用者)与物业公司根据服务内容与质量商定,明买明卖;

而政府通过财政投资的停车场,要充分发挥疏导交通,以及引导、平抑停车费的作用,而非以盈利为首要目的。政府需定期统计、公布市场分区域的市场成交价格,以及全市车辆数、车位数等数据,供投资者与消费者参考。

建议2

允许车位与住宅同步预售

据介绍,目前车位不能与住宅同步预售,一方面,使得投资停车场的利息成本增加;另一方面,业主入住前对本小区的车位、车辆数量缺乏准确认知,盲目买车,导致小区业主入住一年后才发现小区车位不够。

曹志伟建议,允许预售住宅小区车位与住宅同时预售。“这样才能加快投资企业资金回笼,降低其利息成本,从而降低车位租金或售价,另外也能让购房者根据小区车位剩余数量,决定是否购房以及合理规划购车需求。”

建议3

免计架空层停车场容积率

广州目前鼓励开发商架空层停车场和机械立体停车场以增加车位。但曹志伟认为,应该免计架空层停车场的容积率和地价。

据介绍,地下停车场的建设成本中,占比大的是建筑造价,达到了56.24%。在建筑造价上,架空层车位只为地下室车位的一半,其大部分成本都用在了楼面地价上。

“若政府能将架空层车位的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话,其成本就可以大幅度降低。”曹志伟说,这部分未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没有计缴地价,因此这部分车位投资单位只能拥有整体产权,不可分割出售,只能出租经营,租金按市场需求自我调节。曹志伟认为,这样既可以减少政府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巨额投入,又可以避免投资商的投资亏本,还可以满足广大车主使用的切实需求。

建议4

“有车位”成为上牌条件

解决停车难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同时,有序控制车辆保有量的上升。曹志伟建议,将拥有车位或是5年以上承租使用权,作为市民购车摇号上牌的前提条件,简单来说就是“先有位再有车”,确保每辆即将上路的车都有位停,达到汽车保有量的合理增长,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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