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新《广告法》难挡开发商打学区牌

广东建设报  2016-01-08 10:29

[摘要] 针对虚假广告或者违反《广告法》等行为,一般是“民不举官不究”,只要消费者不投诉,工商主管部门基本上不查处。退一步说,即便工商部门严查“学区房”广告,也阻挡不了开发商打“学区房”广告的步伐,因为违法成本相比较收益来说太低了,产生不了威慑和遏制力。

针对虚假广告或者违反《广告法》等行为,一般是“民不举官不究”,只要消费者不投诉,工商主管部门基本上不查处。退一步说,即便工商部门严查“”广告,也阻挡不了开发商打“”广告的步伐,因为违法成本相比较来说太低了,产生不了威慑和遏制力。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法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行为的,“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换句话说,卖房子打“学区牌”,重不过是罚款100万元,这在中小城市也只需多卖出几套房子就可以赚回来,没有开发商会在乎这点罚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广州官微

掌握广州最新楼盘信息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