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子女入学,不少家长不惜高价购买学位房。而日前,番禺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适龄儿童在番禺区入学的主要途径及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安排原则的公告》(简称《公告》),《公告》中出现了“重点提醒!购房与学位安排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

  昨日,番禺区教育局回应称,在番禺区购房但没有入户的家长,其子女不一定能分配到公办学位。番禺区教育局建议家长或(购房者)务必咨询当地教育指导中心。

  没入户,子女不一定有公办学位

  按照《公告》,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安排顺序如下:一是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二是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等;三是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子女;四是“积分入学”适龄儿童。公办学校在解决上述适龄儿童入学后,所剩余学位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

  对“学位安排与户籍房产等的关系”,《公告》作了重点提醒:凡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升学原则安排学位。也说明“购房与学位安排却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即是说,在番禺区购房但没有入户的家长,其子女不一定能分配到公办学位。

  2016积分入学3月上旬启动

  另外,番禺区教育局提醒家长,要提前做好“积分入学”的准备。据介绍,2016年番禺区“积分入学”将提前到3月上旬正式启动。非穗籍适龄儿童家长若要为其子女通过“积分入学”申请番禺区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必须认真对照“在番禺区居住并持有效居(暂)住证,并在居住地办理了计划生育登记、在广州地区有稳定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必备条件及早做好准备。

  “异地中考”家庭应准备好“四个三”

  要参加“异地中考”家庭也需做好准备。应广州市在2017年实施“异地中考”政策,非穗籍初中毕业生家长应提前做好“四个三”条件的准备,从2017年起,非广州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报考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必须符合“四个三”条件。即:父亲或母亲在广州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并持有《广州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三年以上(有关条件的年限截至当年3月31日),其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