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五一起契税房产税"裸价"计税

羊城晚报  2016-04-28 08:29

[摘要] 4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5月1日营改增后,均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和收入,来确定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四个税种的计税依据。

4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5月1日营改增后,均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和收入,来确定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四个税种的计税依据。26日,有地税部门专家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通知》的出台表明营改增这一重大税制改革已经开始显露出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影响。

营改增影响波及四税种

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实际上就是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那和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这四个地税体系中的税种有何相干?为何《通知》要规定5月1日营改增后契税、二手房转让个税等的计税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的“裸价”?

对于这些疑问,地税部门专家秦权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个人认为,《通知》是今年出台的众多营改增文件中重要的文件之一,其内容将会对我国未来税制改革产生重大影响,因为,它表明,营改增不仅仅是由征收营业税转为征收增值税,它还影响到了其他税种,导致其他税种重要的计税依据也因此相应地发生调整,要做价、税分离计算。因此,从中可见营改增对我国税制的影响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十分深远。

四税种“裸价”定计税依据

《通知》较为简单,仅有六条规定,涉及目前地税征管体系中的四个税种,即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而且,从《通知》的六条规定看,均与房地产交易、房屋出租价格和收入有关。这六条规定是:

一、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二、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四、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五、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六、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用通俗的话来讲,5月1日营改增后,征收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价格和收入,均为“裸价”,即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和收入。

据了解,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均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或收入确定计税依据,有三个好处:一是可降低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负;二是各税种计税依据保持一致,便于税务部门简便操作;三是减少征纳矛盾,有利于营改增平稳推进。这是自2月份出台的契税新政基础上的又一项政策性减税惠民措施。

专家解说

“裸价”契税派

税务专家郑大世分析,《通知》对契税的规定是给一些纳税人发福利。他举例分析:

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由于免增值税,购买方缴纳的契税和营改增前一样不变。假设:首套90㎡以上住房,营改增前应纳契税:200×1.5%=3万元,营改增后,按照《通知》,应纳契税:200×1.5%=3万元。但是,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仅适用于北上广深)。例如:小明将原价100万的两年以上非普通住房按200万销售给小红,这时小明需交增值税:(200-100)×5%=5万元,若契税税率为2%,则小红应纳契税:(200-5)×2%=3.9万元,计算契税价格时,减掉了5万元,可少缴契税1000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广州官微

掌握广州最新楼盘信息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