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做好“去库存”工作,确切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广州市住建委近日发出通知,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库存现状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情况摸查。
为做好“去库存”工作,确切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广州市住建委近日发出通知,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库存现状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情况摸查。
据了解,广州市住建委要求各开发企业自查房地产开发资质及年检情况,并上报各区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未取得资质或资质年检的应即时自行整改。各区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对开发资质和年检情况进行复验抽查,发现违规情况的应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罚,对不申报资质年检或连续两年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绩的企业定期汇总上报市住建委。
市住建委还要求,各开发企业按“在建”和“可售(同时区分出租、自用)”对商品房库存现状进行分类统计上报各区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各区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对上报情况采取现场勘察、核实取证等方式进行复验抽查。摸查时点定为4月30日、10月31日,开发企业应分别在5月10日、11月10日前完成统计上报,各区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在5月16日、11月20日前完成汇总并上报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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