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公租房租金下调实施两月 部分租户称:租金未下调

羊城晚报  2016-07-05 20:31

[摘要] 市政府发文都过去2月了,东莞雅园新村公租房部分租户的租金仍未下调。连日来,东莞大保障房小区雅园新村的租户在问政平台多次投诉称,按照5月1日起执行的新租金标准,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本市外来工人员公租房租金为7元/平方米,但5月-6月的缴房租时仍是12元/平方米。

市政府发文都过去2月了,东莞雅园新村公租房部分租户的租金仍未下调。连日来,东莞大保障房小区雅园新村的租户在问政平台多次投诉称,按照5月1日起执行的新租金标准,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本市外来工人员公租房租金为7元/平方米,但5月-6月的缴房租时仍是12元/平方米。4日,雅园新村物业证实,目前小区已收取的租金未执行5月1日起实施的新租金标准。

市住建局称,5月1日起,新申请的家庭(个人)签订的雅园新村租赁合同已按照新标准收取租金。而原来已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住户,由于当初合同约定“如遇政府调整租金,仍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的条款,故需请示市政府后执行。

物业:已收的租金标准确实没有下调

连日来,记者搜索东莞问政平台发现,反映雅园新村公租房降租标准未下调不在少数。

“我们这里已收取的租金标准确实没有下调。”4日,雅园新村的物业人员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按照原文件精神,超出经适房条件的本市中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的外来工人员的租金仍分别按9元/平方米和12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

而根据今年4月14日召开的市政府十五届第143次常务会议精神,超出经适房条件的本市中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的外来工人员的租金分别下调至每平方米5.5元和每平方米7元。上述物业人员还称,在今年5月25日举行的租金下调后首次选房活动中,不少申请家庭选到了心水房,“这段时间以来,这其中有不少人拿钥匙已经入住,但租金标准仍按旧标准收取”。

“由于以前申请的公租房处在一个合同期内,租金也按合同约定的进行收取。”上述物业人员称,这些公租房租户的租金是否也会下调,需要由租户填写公租房租金下调申请表后,供市住建部门核实人数再报有关部门下调。

市住建局:原合同租户需市府同意后执行

4日,东莞市住建局住保科相关人员进行了回应。市住建局回应称,经市政府同意,东莞市再次下调雅园新村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从5月1日起实施。5月1日起,新申请的家庭(个人)签订的雅园新村租赁合同已按照新标准收取租金,原来已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住户,按照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调整租金,仍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

为何新旧标准执行不一?上述住保科相关人员称,主要是因为以前公租房租户签订的合同期限多为2-3年,还有较长的执行期,市住建局部门目前正在就相关问题请示市政府,待明确后会有通知。而在市府未同意前,以前的公租房仍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该人员也表示,由于需要统计,以前租房具体户数尚不明,新申请家庭约为60多户,“目前刚刚入住,还没有按新标准收取租金”。

此外,在雅园新村租住的人群中还有一类被称为“人才周转住房”,申请该类住房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后备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本科以上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申请部门为东莞市科技局。上述人员也称,市住建局也已请示市政府建议下调人才周转住房的租金并以周转房形式管理,待市政府批复后实施。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广州官微

掌握广州最新楼盘信息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