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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强占租赁土地 三年拒不搬离被拘留

新快报  2016-07-22 07:26

[摘要] 搬移租赁土地上的花木并返还土地的判决生效后近三年,东莞清溪镇一花木场租户不仅对法院多次发出的执行通知视若无睹拒不搬离,而且还继续种上新花木。7月19日上午,东莞市第三法院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该“老赖”仍一脸轻松,称搬离“太辛苦”,被拘留“无所谓”。

搬移租赁土地上的花木并返还土地的判决生效后近三年,东莞清溪镇一花木场租户不仅对法院多次发出的执行通知视若无睹拒不搬离,而且还继续种上新花木。7月19日上午,东莞市第三法院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该“老赖”仍一脸轻松,称搬离“太辛苦”,被拘留“无所谓”。“若被执行人司法拘留后扔拒不配合,我们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该院清溪法庭文及双庭长表示。

2011年,被执行人蒋某钦从东莞市某物业投资公司处租用了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铁松农田保护区内(土名为“北环路边”)2.2亩的土地用于种植花木,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并未约定租赁期限。2012年,物业投资公司打算收回土地作其他用途,但蒋某钦不同意搬离。多次协调无果后,该物业投资公司于2013年8月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蒋某钦应于2014年5月底前搬移租赁土地上的花木并返还该土地给物业投资公司。2014年12月25日,法院立案执行。

7月19日上午,该院清溪法庭的执行队伍来到该农田保护区,对本案进行强制执行。“我对判决不服!”蒋某钦向法官表示。被问到为何不上诉时,蒋某钦称“没钱请律师,也不懂找法律援助”。“我是不会搬的,除非赔偿我50万元。拘留就拘留,无所谓,你们(把花木)当作垃圾推掉吧!”面对法官多次询问,蒋某依然维持其一贯不配合的“作风”。

随后,法警将被执行人蒋某钦押往看守所,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天。承办法官杨丽华表示,若被执行人仍不配合法院工作,法院将把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其所占土地进行强制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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