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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买成 却要赔钱惹官司坑爹!

羊城晚报  2016-11-07 16:07

[摘要] 王女士近被“激死”,因为买房子的事情,让她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房子没买成,还白白赔了一笔钱,甚至吃了一场官司。究竟为什么?王女士说,只因“千不该万不该签了一个名”。

王女士近被“激死”,因为买房子的事情,让她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房子没买成,还白白赔了一笔钱,甚至吃了一场官司。究竟为什么?王女士说,只因“千不该万不该签了一个名”。

事件回放

王女士近准备再购一套房子,看中一套心水房,可惜资金预算超标。中介经纪帮她出了一条“桥”(粤语,指办法)——离婚。“中介经纪说,你可以办离婚,将套房子析产成为你单独拥有的物业,你先生变成无房户,就可以算首套购房,三成首付预算就不成问题了。”

王女士觉得有道理,不仅首付压力大大降低,贷款还有优惠,好办法。于是,王女士和中介、卖家签订三方合约,交了定金,付了一半的中介费,准备“离婚”。

但准备离婚当天,王女士被告知,按揭中的房产不能析产,除非先提前还贷,再办理减名。但王女士的资金预算不足,因此这套房子无法购买。这样一来,王女士不仅拿不回定金中介费也要不回来,白白损失了好几万元。

更气人的是,半个月后,王女士接到法院电话,原来中介公司将王女士告上法庭,要王女士支付另一半的中介费。本来买不成房子,白白损失了几万元就已经够倒霉了,现在还吃上了官司。“其实中介经纪也有很大责任,我曾经质疑按揭中的物业能否析产,对方很肯定地回答没有问题,是经纪不够专业,让我完成不了交易,还损失了一笔钱,现在还要我支付中介费,这也太欺负人啦!”

王女士找中介公司论理,却被告知负责王女士交易的中介经纪已经离职,只能以诉讼为准,等待法院裁决。

律师解读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的张旭峰律师认为,由于王女士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中介经纪的过错,同时合同中已经明确:“如果因为买方原因导致交易未完成,中介费不予退还。”在中介公司看来,他们已经完成了介绍房子、促成交易、履行居间义务的工作,理应收取中介费。在这个案例中,王女士由于自身资金问题终没买成房子,但中介的各项服务已经完成,所以想要退回中介费很难。

“中介经纪的话你都信,真是太傻太天真。”在纠纷过后,王女士在网上发帖讲述经历,引来不少曾有类似经历的人跟帖回应。据了解,近年来,中介费的纠纷在房地产交易投诉榜上一直高居榜首,但在大部分案例中,都是买家败诉。

买家易吃哑巴亏,原因在于中介合同基本都是有利于中介的,而中介经纪的所谓承诺,很多时候难以举证,“承诺都是假,白纸黑字才是真”。

张旭峰律师特别提醒消费者,在未看好房子前,不要和中介公司签订任何文字上的文件,如看楼书、《存量房买卖合同》、《服务收费确认书》等,“没想好就不要签,不管文件叫什么名字通通不要签,如果对方说不签就不带你去看楼,那你就找下一家,不要以为只是一张纸、一个名字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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