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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定价过高?或不让卖 涨价幅度超5%?暂停网签

羊城晚报   2017-03-23 09:39

[摘要] 环京津的燕郊、涿州、涞水等升级限购,长三角的句容限购从严之后,珠三角临深区域楼市调控也在加强。3月21日下午,东莞市政府官网发出通知,出台新的楼市调控政策,对开发商限价从严。

环京津的燕郊、涿州、涞水等升级限购,长三角的句容限购从严之后,珠三角临深区域楼市调控也在加强。3月21日下午,东莞市政府官网发出通知,出台新的楼市调控政策,对开发商限价从严。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实施或者升级限购措施的城市合计已经达到27个,3月17日至19日三天时间,北京、广州、石家庄、郑州、长沙、保定六个城市密集出台了楼市限购政策。

防涨价过快:涨幅大将被“亮红灯”

该通知受关注的部分是“加强房价备案管理”,被认为在原来的限购限贷基础上,再加上“限价”措施——通知强调,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申报房价备案,其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在售项目价格,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发改、住建部门可暂不办理相关手续;对同一套房屋,开发企业调高备案价格幅度超过本通知实施前后一次备案价格5%(含)的(实施前未备案的,以首次备案价格计),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房管部门可暂不予以办理网签系统录入房价的变更——也就是说,开发商新楼开盘价格不能超过周边楼盘价,想涨价的话,幅度也不允许超过5%。

这被视为东莞“限签令”的升级。2016年10月,东莞曾发布文件,规定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超过备案价格,或者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比备案价格下浮超过15%的,将无法网签。限制网签是政府调控房价的行政手段,包括对网签价格作出规定、推迟网签时间、控制网签节奏等方式。

此外,针对已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调低备案价格的,通知规定,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缩短为20天,调高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延长至90天。开发企业取得发改部门房价备案回执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住建部门办理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将不予办理,开发企业需重新到发改部门申报房价备案。

“政府对备案价的加强,意在严防房价坐地起价过快上涨,而鼓励房价适当回落,是对降价开绿灯,对涨价开红灯的做法。”合富辉煌东莞发展研究部总监李兴旺分析道。

东莞中原市场策略研究中心总监车德锐表示,本次政策重点是加强房价备案管理,开发商在定价方面上调价格将会面临诸多限制。因为回顾2011年东莞也曾出过备案价格管理的政策,当年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全年实现了房价的控制目标。

禁坐地起价

适当增住房用地比例

根据通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首当其冲要强化对土地市场的调控。通知称,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土地供应计划,在商品住房供应偏紧、库存量较少的区域,增加住房用地供应量;在商品住房库存量较高的区域,控制住房用地供应量。加强全市房地产用地规划调整,适当增加住房用地比例,减少非商品住房用地比例,减少混合用地的供应,加大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

同时,要全面清查存量住房用地,对属于自身原因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将该受让人纳入土地市场诚信黑名单,禁止该受让人及其关联企业参与全市土地竞买活动。

“政府此次在楼价上的调控意图很明显,就是要杜绝东莞楼市坐地起价、过快上涨。”李兴旺分析认为,地价的高低由供求关系决定。去年,凤岗试点了“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地块,但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高地价问题。而加大住宅地块供应,减少商业地块,将缓解东莞商品住宅供求失衡矛盾,终对房价起到一定平抑作用,同时亦缓解商业供过于求的矛盾。

李兴旺表示,总体来说,相对于其他城市,东莞此次政策加码力度较温和,主要是规范东莞房地产行业发展秩序,利于行业健康发展。说明管理层已经清晰认识到去年调控未达到预期效果,当前出现房价加速上涨势头,急需通过加码及时扼制这个势头,稳定房价预期。

10句话读懂东莞楼市新政

1 增加住宅用地供应;

2 囤地满1年,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罚款;满2年,没收土地,列入黑名单,禁止再次买地;

3 开发商的买地款须为自有资金;

4 新盘备案价高于竞争对手的,要说明理由,不然不给备案,也不发预售证;

5 同一套房的备案价格超过5%,暂停备案,暂停网签

6 下调备案价的,备案周期由2个月缩短为20天,涨价的,由2个月延长至90天;

7 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的要严惩;

8 没有预售证不得预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9 取得预售证,须在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不得分批次销售,捂盘惜售的要严惩;

10 不得哄抬房价、制造紧张气氛,屡教不改的要暂停网签、暂停资质升级。(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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