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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租户合同超期3个月不搬走不交租金 房东抓狂

金羊网  2017-07-12 08:06

[摘要]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广州迦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公司”)与广州白云区矿泉街瑶台经济联社(以下简称“瑶台经济联社”)原签订15年的合同在今年3月30日到期,瑶台经济联社要求迦南公司清空场地,再将此场地在广州市农村集体“三资”平台上交易。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广州迦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公司”)与广州白云区矿泉街瑶台经济联社(以下简称“瑶台经济联社”)原签订15年的合同在今年3月30日到期,瑶台经济联社要求迦南公司清空场地,再将此场地在广州市农村集体“三资”平台上交易。而迦南公司以原合同写明“有优先承租权”为由,表示应先将场地上“三资”平台,通过最终的招标结果再决定下一步是否撤走。双方自去年11月份多次协商未定,然而就在新合同未签订之前,今年2月份,迦南公司与商户再续签了三年合同。

7月7日上午,瑶台经济联社相关负责人与迦南公司及矿泉街道办事处等进行新一轮的协商,由于迦南公司主要负责人并不在场,协商10日再进行谈判,但昨天记者获悉,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到期房东要求清空场地

记者了解到,2002年广州迦南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州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王圣堂经济合作社及广州越秀区矿泉街瑶台第三经济合作社,以广州市白云区矿泉街瑶台经济联社的名义签订《圣安苑租赁协议书》,租了位于广园西路94号楼宇1-3层共13240平方米的场地,租赁期限至2017年3月30日。迦南公司再将该场地转租给小商户们。

迦南公司经理焦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份,在签约15年的合同即将到期的时候,瑶台经济联社通知迦南公司要收回场地,限期在合同到期之日搬走,再根据相关规定,将场地放在“三资”平台上进行公开招标

“这么短的时间内搬走,根本不可能的。”焦先生说,自去年11月份以来,焦先生代表迦南公司与瑶台经济联社进行多次协商,但最终均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瑶台经济联社也多次发通知,要求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撤离,否则将采取坚决措施清场。

7月7日上午11点,记者看到,在迦南公司门口陆陆续续聚集了不少的瑶台联社的村民。此次前来的目的是来清退迦南公司,接管该外贸城的管理权和经营权。

业主:清空场地是对外贸城毁灭性的打击

“我们的诉求很简单,瑶台经济联社对场地进行在“三资”平台上重新招标,我们很赞同,但是为什么要清空场地再进行招标呢?”焦先生说。 根据焦先生提供的合同上显示,在同等条件下,该公司有优先承租权。“我们在这里经营了15年,外贸城有三四百家商户,清空场地会对商户造成巨大的损失。”焦先生说道。

迦南公司负责人林先生说,迦南外贸城是连续性的市场,市场内的客户、采购商、加工厂、原材料商之间都存在着“三角债务”关系,债务数字保守估计以亿计数,而且外国客商只认档口不认人,交易结算都是在档口进行,场内从业人员不低于一千五百人,加上采购商的代理人,很难估算,一旦清场,将是对外贸城毁灭性的打击。

而在今年2月为何迦南公司再与小商户续签3年的合同?林先生解释,是因应小商户强烈要求续签,公司也提出并未与瑶台经济联社签订新合同,但小商户为了保障自己的客户和债务关系,要求续签。

“我们想通过双方相互协商解决,尽量减少大小商户正常经营的影响。”林先生说。

房东:三月未收到租金村民心生不满

就在前一天7月6 日,一则署名是瑶台经济联社的公告上,在迦南外贸城的商户业主微信群中传播。公告显示,3月30日合同双方原合同到期后,瑶台经济联社与迦南公司没有再续签租赁合同。鉴于迦南公司没有按照原合同约定按时交还场地,瑶台经济联社拟采取措施,决定在7月7日清退迦南公司,接管市场的管理权和经营权。 而7月7日,在广州市白云区矿泉街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的协调下,双方再次进行协商。瑶台经济社相关负责人何先生表示,迦南公司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与该社续签合同,现在仍然没有交还场地,已经超期三个多月。虽然迦南公司两次发函给瑶台经济社,要求其收取租金,按照原合同价格支付,在等签订新合同后,进行多退少补。但瑶台经济社并没有答应,也未收到租金。 “我们只是根据原合同规定,到期后迦南公司需无偿交还场地,而目前迦南公司已经拖了三个月仍未归还,村民们三个多月未收到租金感到很不满。”何先生说。

而今年的2月份迦南公司与小商户再次签订续租三年的合同,何先生认为迦南公司的做法已经违约,合同到期场地管理和经验权归瑶台经济社所有。“虽然迦南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可有优先续租权,但并不等于一定就会租给迦南公司,还有可能我们不再租了,自己经营呢?”何先生说。 (小标)街道办:一切按合同办事

广州市白云区矿泉街街道负责人表示,一切按照合同要求办事,迦南公司在合同到期后即需要无条件退出场地。 对于焦先生提出的要求先上“三资”平台公开招标,再跟进中标结果决定是否撤离,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广州市农村集体三资交易管理办法的交易规定,产权关系不清的、处置权限有争议的等情况下禁止上三资平台上进行交易。而目前该场地双方存在争议,所以不可以在“三资”平台上进行交易。

“其实迦南公司在这里经营了15年,双方合作一直比较愉快,迦南公司按时交纳租金,恪守企业责任,不因最后‘一公里’而闹得不愉快,希望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该负责人说。 由于现场焦先生表示不能直接做主,还需要请示一下上级,10日再协商答复。但记者昨日了解到,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律师:迦南公司应按照合同归还场地

对此,广州公益律师廖建勋认为,瑶台经济联社与迦南公司之间的合同已经到期,那么合同自然终止,不论瑶台经济联社对场地是否重新招标,只要双方在未失约的情况下,迦南公司需要将房产租赁物归还。所以瑶台经济联社要求迦南公司先清场归还场地之后,再在“三资”平台上公开招标是有法律依据的。

而对于迦南公司所具有的优先承租权,廖建勋表示,迦南公司可以在归还租赁场地之后,再在“三资”平台上进行投标,如果投标各方在条件一致的情况下,迦南公司则具有优先承租权的,但迦南公司不能以拥有优先承租权为有而拒绝将租赁场地归还。

廖建勋还认为,迦南公司在合同到期的时候,还与其它小商户签订三年的合同,虽然是小商户自愿,但这仍是一种违约的行为。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双方可以优先通过相互协商解决,达成一个双赢的结局。如果协商不成,再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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