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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252万元罚单 广州两家房企涉虚假违法广告宣传

中国房地产网  2021-04-15 16:25

[摘要] 广州市增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虚假广告,分别被罚款160万元、92万元。

豪宅”“空间30%以上”“买三层送两层”......广州市增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虚假广告,分别被罚款160万元、92万元。

4月13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批(15个)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教育、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

其中,广州市增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为销售“珑玥府”楼盘,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告机、横幅、活动展板、宣传册等载体发布广告,广告中含有“六大增城”“豪宅”“国际品牌材料”等化用语的内容,“珑玥府东北方见蕉石岭山脉,主旺人丁、健康名誉、家庭关系、人缘桃花、学业文章”等渲染迷信内容,“抢占双地铁增值物业”“空间30%以上”等对楼盘承诺的内容,“多50%空间”“多一房”“98>120117>145127>165”等宣传商品房会增加使用面积和房间数量的内容,构成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60万元。

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为销售“金地·香山湖”楼盘,通过微信公众号、项目沙盘、宣传板、改造的样板房等载体发布广告,广告中含有“20广州白云机场,……30广州天河等中心,距离项目20的天河……出门即上高速30到天河……”“80%植被覆盖率的天然氧吧,每天释放高达1.2万个/cm³负氧离子,是广州市区负氧离子含量的10倍……”“实用空间高达五层,买三层送两层”的内容,构成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92万元。

广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继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广告行为,保持执法震慑力。各相关广告主体要严格遵守广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守法意识,健全广告审查制度,严把广告发布关,共同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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