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购逼入死胡同的公寓,今天着实激动了一阵!
因为业内出现了一条消息:本月12日,深圳市坪山区政府在官网上公布,把已有、已批的商务公寓纳入住宅体系。
这是公寓变住宅的节奏吗?
如果这样,是不是意味着广州的公寓也可以纳入住宅体系,未来不但可以享受住宅的各项配套,还可以突破公寓无法向个人销售的死局?
“公寓纳入住宅体系”的消息一出,很多人以为公寓市场迎来了“神反转”。但没想到,很快又再次“神反转”!
今天下午,楼市君发现,“公寓纳入住宅体系”的那则消息已经被深圳坪山区政府官网删除。
但通过“百度快照”仍可查询到这条消息:
根据微信公号@买房之前的整理,纳入住宅体系的公寓项目,将要完善一系列的公共基础设施:
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
虽然尚未明确公寓纳入住宅后,是否享有相应的学位配套。
对于这则消息,业内普遍认为,它对公寓带来的利是显著的,公寓的配套完善后,居住更加舒适,投资价值也将获得提升。
更关键的是,这让深陷在限购困局中的广州公寓市场振奋不已:广州会不会也跟进深圳的做法,将公寓纳入住宅体系,甚至未来更进一步,将公寓变为住宅?
毕竟,早在今年年初,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就提到过“商改住”。
这个被看作是公寓投资重磅利好的政策,除了明文规定降低各种税费,允许改建房中房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条——
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年限、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并且水电气费用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专家:
坪山政策与年初“商改住”一脉相承
广州需等官方正式批文
地产经济学家、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认为,深圳坪山区的政策正是对年初“商改住”实施意见的呼应,“毕竟公寓还是有居住用途,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邓浩志建议,广州也可以跟进这一政策,毕竟广州的公寓库存很大,无论是未售和已售的公寓,在市场上的存量都有很大的规模。随着住房首付的提高和购买首套房年龄的推移,租赁市场还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不过,邓浩志也认为,即使是最后改变商业性质为居住,也不会用于销售,顶多是开发商自持,发展租赁市场,在规划、水电煤气等收费标准上向住宅看齐。
合富研究院顾问黎文江指出,广州目前确实存在大量的公寓积压,未来肯定需要相应的解决办法。发展“商改住”,由企业来做长租公寓不失为一个出路,但具体的政策需要等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的正式批文,才具有法律依据,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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