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保障房业主拆墙引发了大家的关注。
如果他们的目标是夺回合同规定的绿化、容积率、路权以及消防安全等,这都属于民事纠纷,依法处理,该归还的归还就是了。但如果诉求是反歧视、要尊严、要平等、不做二等公民等,那就超出了房地产,甚至超出了目前法律的范围了。而其中争论的实质是财富分配与私有财产问题。
就在去年,有重庆公租房业主致信政府,要求保障房建泳池。这与此次的北京拆墙事件相似,本质上都是保障房业主在争取更大利益。当时重庆相关部门回复大致为:保障房的目的是让人民群众满足基本生活保障,如来信人对居住环境不满,应自行购买高档小区。重庆政府的回复不但清晰,而且原则鲜明,北京应该学习。
“闹”,似乎成了近年普通民众引起注意,争取利益的常用手法。一闹,管理者就妥协,或各打五十大板,或富者直接吃亏了事。这样的处理方式的坏处是直接滋生了更多的“闹”,甚是不妥。
当然,政府也要反思为何把人逼到要“闹”,因为很多时候,当民众想通过正常的途径保障自己权益的时候,很多问题反而根本无法得到公正的解决。最后,“原则”成了有关部门摆平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