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小王(化名)一家人开开心心的去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了,在交登中心一切手续也挺顺利的,办妥相关手续后拿到了受理回执,小王将三成首付如数给了业主。
眼看过几天房产证出来,然后放款,就可以收楼入住了,初步推断,6月份就可以放款收楼了,应该说美好的时光就在前面,小两口不由得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展开了憧憬和期待,如何设计,如何装修,小两口已经躲在被窝里商谈了好几次了。
在平静的湖水下面,谁知道暗流在涌动呢?
话说走出交登中心,小王说要去看看房子,业主说不方便,租客不在,不能看房。
说起来不可思议,今天房子交易过户了,但是小王从未看过房子,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小王自从开始买房,看房,签约,申请贷款,到现在过户,其实一直没有看过这套房子。那么小王又是如何买的呢?
当时中介介绍这套房子的时候,中介说这套房子有租客,不方便看房,推荐了其他相似的房子,由于小区是发展商统一装修的,不同的房子也八九不离十,小王看着房子价格也合适,于是就签约了。之后,买家业主也是各忙各的,按照中介的指引,提供证件,签字,申请贷款,现在同贷书出来之后,就去递件过户了,期间小王也没有提出要看房。
可是今天不同,递件过户了,首付也支付了,虽然还不能说房子是自己的,好歹和自己有关系了吧!于是小王坚持要看房子。
于是中介,小王,业主就去了房子那里!
峰回路转,一房多卖
打开门才知道,房子确实出租了,但是租客其实也是买家,租客在小王买房之前已经与业主签订了买卖合同,租客也已经向业主支付了几十万的定金。
租客说,业主一直说很忙,没空配合,一直拖延着没有办手续,期间租客也不懂,至今没有网签,也没有去申请贷款。租客想着反正房子已经入住了,晚点问题也不大,虽然催了几次,压根儿没有想到期间居然有了变故。
由于房子已经过户了,小王有了优先权,租客虽然实际占有房子,已经丧失了优先权。
租客立即联系了律师介入,小王给我电话,这个事情怎么办?
郑大源的解决方案:
房子只有一套,买家有两个,我们必须承认一个血淋淋的现实,不可能两个人都拿到房子的!显然一个拿房子,一个拿钱(退还定金,外加赔偿金)比较合理,如果两个人都非要房子这个事情会扯很久。
建议小王拿房子,毕竟已经过户了,租客拿钱,拿到钱就搬走。
小王务必劝说租客不要查封房子,虽然房子过户了,但是一旦启动司法程序,房子就无法过户了,导致小王拿不到房子,租客拿不到钱(按理业主收到了首付款,其实也是有钱可以赔给买家的),业主也拿不到钱(银行不会放款)。如果租客担心拿不到钱,建议租客查封业主的收款账号,等银行放款到业主的收款账号,业主相应款项被冻结,会好谈很多。
业主的房子已经过户了,业主其实也是被动的,毕竟尾款收不到,对业主也是非常不利的。虽然所有的事情都是业主自己搞出来的,就是大家一起坐下来磋商一个解决方案,避免走司法渠道。走司法渠道,其实业主肯定输官司的。
以后如何避免这些悲剧呢?
首先房子必须实地查看,尤其支付高额定金或者首付款前毕竟看房,防止少数人由于房子有污损,被人实际占有这些有损买家利益的原因才不可以看房的。本案例小王就是遇到了这个问题。
其次必须及时网签,网签,网签,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尤其要向业主支付高额的定金或者首付款前,本案例中租客就是在这一步犯了大错,租客有足够的时间却没有抓住机会。
第三在交易合同务必约定合理的时间,如果超过时间如果发现问题不对劲,务必要给对方发律师函督促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案例中,租客就是被业主不停的拖延逐步丧失了主动权。
注意,按理申请贷款需要进入室内拍照的,小王也说不清楚评估是如何搞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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