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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逾期被告,信宜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南方+客户端2022-09-06 00:04:25来自北京市

信宜市民杨某,因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导致房贷未能按期还款,被银行告上法院。一边是银行防范金融风险,另一边是贷款人担心房子会被拍卖。信宜法院兼顾情理法,诉前调解,平衡双方权益,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情回顾】

杨某于2020年8月与信宜某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了贷款金额93万元,每月等额本金按期偿还,以及借款执行利率、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签订后,杨某开始按期还贷。

但一段时间后,杨某逐步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银行催款未遂,便将杨某告上信宜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借款合同,由被告一次性偿还尚欠本金及利息共计91万多元,且对被告抵押的房产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诉前调解】

信宜法院接到诉求后,将案件分配至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特邀调解员名下。经了解,杨某并非故意逾期还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收入锐减导致未能按期还款。

“这两年因为工作不好做,家里还有老人和小孩需要养,真的没办法一次性还清银行的贷款,希望法官能考虑我们家的实际困难……”杨某面对调解员,声泪俱下的提出,自己会尽快争取将前期逾期欠款还上,后续也会按期还款。希望银行能通融处理,一旦解除合同,自己根本无力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抵押房产也将被处置,对自己和家庭而言,简直是“雪上加霜”。

双方在信宜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进行调解。

【成功调解】

调解员向银行转达了杨某愿意积极协商解决纠纷的意愿,并向原告释明上级疫情纾困的系列政策,经多次沟通,双方终于达成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协议。

后经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中心及时对该案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至此,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圆满化解于庭前,快速高效地保障了金融机构权益,也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费、诉讼时间等诉累,节约了司法成本,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针对近几年金融纠纷快速增长的态势,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为涉金融案件审判工作提速增效,信宜法院进一步深化“分调裁审”改革,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研判,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度嵌入涉金融纠纷审判前端,充分利用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多渠道解决金融纠纷,切实发挥金融审判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纠纷、助推金融改革的重要职能。

【撰文】李阳诗

【通讯员】陈官鸿 肖婵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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