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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租车收费机制有变

广州楼叔2024-02-27 14:23:55来自北京市

2月26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了

《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

优化调整听证方案》

《方案》提出

为增强价格灵活性巡游出租汽车(简称“巡游车”)

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

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

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参与浮动

返空费

以及增设的春节附加费不参与浮动


怎么变?

基准运价不变,浮动幅度有两套方案

广州市现行巡游车运价实行同城同价。具体为:

起步价:首3公里12元;

续租价: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

候时费:巡游车营运时速低于10公里,每小时44元。

返空费实行阶梯附加,15至25公里按照续租价加收20%,25公里以上按续租价加收50%。

夜间服务费(23:00-次日5:00),按续租价加收30%。

巡游车运价与LPG燃料零售价格联动。

《方案》提出,为增强价格灵活性,巡游车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参与浮动;返空费、夜间服务费以及增设的春节附加费不参与浮动。

 具体怎么调? 

在基准运价方面,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基准运价执行现行标准。

在浮动幅度方面,高峰期、平峰期可选择运价浮动幅度的大小,提出2个具体方案,并分阶段实施,逐步扩大浮动幅度。

  • 第一阶段,高峰期浮动幅度控制在10%以内,平峰期运价下浮幅度适当扩大到30%(方案一)或40%(方案二)。

  • 后续阶段运价浮动按需启动,平峰期运价浮动幅度范围不作调整,高峰期浮动幅度再相应扩大到30%(方案一)或40%(方案二)。

具体方案

方案一:第一阶段,高峰期(每日7:00-10:00和16:00-21:00,下同)可选择0%、10%两档浮动幅度,平峰期(每日10:00-16:00,下同)可选择0%、-10%、-20%、-30%四挡浮动幅度。后续阶段,高峰期可选择0%、10%、20%、30%四档浮动幅度,平峰期可选0%、-10%、-20%、-30%四挡浮动幅度。

方案二:第一阶段,高峰期可选择0%、10%两档浮动幅度,平峰期可选择0%、-10%、-20%、-30%、-40%五挡浮动幅度。后续阶段,高峰期可选择0%、10%、20%、30%、40%五档浮动幅度,平峰期可选择0%、-10%、-20%、-30%、-40%五挡浮动幅度。

这就意味着出租车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自行选择浮动幅度。在第一阶段,如果某出租车选择在高峰期升价10%,起步价将变为13.2元,而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收费2.86元;如果这家出租车选择在平峰期降价20%,起步价将变为9.6元,而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收费2.08元。

春节放假期间每运次加收10元

根据《方案》,浮动运价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运价浮动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之日起启动实施,巡游车企业按照运价浮动规则在高峰期、平峰期时段各选择一档浮动幅度,报所辖市、区交通运输局确定后执行。

后续阶段运价浮动按需启动,由市交通运输局对第一阶段运价实施效果综合评估后组织实施。具体的浮动运价实施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另行发布。

《方案》提出,沿用现行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返空费、夜间服务费等运价项目,增设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春节放假期间每运次加收10元,春节放假日期安排以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为准。

同时,优化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取消运价与燃料(LPG)价格联动机制,引入电价作为动力成本联动因子,巡游车运价与电价联动。引入驾驶员人工费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车辆和运营管理费用等联动因子,巡游车运价与上述因子联动。当调价系数∆C达到或超过12%时,启动调价工作;当调价系数∆C未达到12%时,不启动调价。

  

运价每浮动10%

乘客次均支出增加或减少2.58元

《方案》提出:

  • 预计第一阶段,方案一、方案二巡游车运价水平变化区间分别为〔-7.5%,3.93%〕、〔-10.17%,3.93%〕;


  • 第二阶段,方案一、方案二则有可能扩大为〔-7.5%,10.79%〕、〔-10.17%,14.21%〕。

春节假期每运次加收10元,全年约1.39%的乘客(次)受到影响。运价每浮动10%,预计影响乘客次均支出(基于现有运价水平和结构测算)增加或减少2.58元。高峰期运价上涨,大约有37.9%乘客(次)受影响;平峰期运价下浮,每日大约30.04%的乘客(次)受惠,鼓励乘客错峰出行。

《方案》指出,更为灵活的价格管理模式,有利于巡游车企业更为主动应对市场供求变化调整价格策略,激发企业经营活力,更加适应市场竞争。春节假期每运次加收10元,预计驾驶员可增收1118元/人。驾驶员增收有利于激励驾驶员春节期间坚持营运,也有利于吸引驾驶员回流,稳定驾驶员队伍。

《方案》还提出,巡游车新型智能车载终端升级改造能够实现后台实时调整运价规则,改造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要做好计价系统改造、票价标识更新及明码标价工作,开展驾驶员宣贯及操作培训,确保驾驶员熟知所属公司运价浮动幅度和标准,在乘客上车时主动提示乘客相应时段的浮动幅度。

此外,网约出租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在本《方案》明确。

优化后对消费者和驾驶员有何影响?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要怎么优化?

优化后对消费者和驾驶员有何影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1、问:为什么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运价要改革?

答:一是价格灵活性有待增强。随着网约车行业快速发展,巡游车面临来自网约车等其他交通方式的市场竞争。现行政府定价的巡游车运价定价模式灵活性不足,未能根据市场供求变化灵活调整。

二是巡游车结构性供给不足。高峰时段驾驶员出车意愿不强,春节期间驾驶员返乡过节,导致上述时段“打车难”,亟需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对调节高峰期、春节假期市场供给的激励作用。

三是顺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广州积极推进巡游车行业车辆纯电动化,今年内LPG燃料车辆将全部退出市场,原运价与LPG价格联动的巡游车运价调整机制需适时退出。

此外,为稳定行业预期,提高巡游出租车服务品质、增加驾驶员职业吸引力,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的指标体系、启动条件和程序也需进一步优化。


2、问:为何不放开巡游车运价?

答:《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巡游车运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有条件的地方可试点探索市场化改革。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结合广州实际,运价改革由原政府定价模式调整为政府指导价,为进一步市场化打下基础。同时,鼓励南沙自贸区充分利用国家、省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积极探索运价市场化改革。


3、问:为何保持现有运价项目基准水平不变?

答:虽然2022年成本监审数据显示企业单车成本上涨11%左右,但面临来自网约车等其他交通方式的市场竞争,巡游车日均客运量从2018年的169万人次/日下降到2021年的127万人次/日,巡游车需求呈下降趋势。从供需关系角度,拟维持现有运价项目基准水平不变,巡游车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鼓励巡游车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


4、问:本次改革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在保持现有运价项目基准水平不变基础上,进行“一建立二优化”改革:

(一)建立运价浮动机制。为增强运价灵活性,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在市、区交通运输局指导下,由巡游车企业按照运价浮动规则选择一档价格标准。高峰期运价可选择上浮或不浮动,平峰期运价可选择下浮或不浮动。

(二)优化完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取消运价与燃料(LPG)价格联动机制,引入驾驶员人工费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电价、车辆和运营管理费用等联动因子,巡游车运价与上述因子联动。明确运价调整的启动条件、触发机制、实施流程等要求,使运价更贴合市场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三)优化运价结构。沿用现行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返空费、夜间服务费等运价项目,增设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缓解春节打车难的结构性供需矛盾。


5、问:运价浮动机制是什么?如何实施?

答:为提高运价的灵活性,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运价浮动机制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

(一)参与浮动的运价项目。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参与浮动;返空费、夜间服务费以及增设的春节附加费不参与浮动。

(二)浮动幅度的确定。巡游车企业按照运价浮动规则在高峰期、平峰期时段各选择一档浮动幅度(例如,巡游车企业可以选择“高峰期0%”+“平峰期-10%”的浮动幅度组合),报所辖市、区交通运输局确定后执行。

(三)分阶段实施运价浮动。具体的浮动运价实施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另行发布。

第一阶段: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之日起启动实施。为稳妥推进政策,第一阶段高峰期浮动幅度控制在10%以内,平峰期运价下浮幅度适当扩大到30%(方案一)或40%(方案二)。

后续阶段:运价浮动按需启动,高峰期浮动幅度将逐步扩大到30%(方案一)或40%(方案二),由市交通运输局对第一阶段运价实施效果综合评估后组织实施。


6、问:为什么要分阶段实施?

答:建立运价浮动机制在广州市属创新性尝试,尚需摸索积累经验。由市交通管理部门综合评估第一阶段运价实施效果并审慎研究后,视情况组织实施后续阶段运价浮动。


7、问:为什么增设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

答:春节假期由于春运、旅游等原因,市民、游客出行需求较旺盛,按照我国民俗习惯,驾驶员返乡过节,市内春节出租车运力不足,“打车难”现象较为突出。增设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激励驾驶员留穗营运,加强春节期间巡游车运力投放,满足市民、游客出行需求。加之广州市市民素有春节派红包习俗,预计乘客普遍能接受10元的加价额度。


8、问:为什么优化巡游车运价联动机制?优化后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如何运作?

答:广州市自2017年起积极推进巡游车行业车辆纯电动化,今年内LPG燃料车辆将全部退出市场,原运价与LPG价格联动的巡游车运价调整机制需适时退出。同时,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稳定行业预期,建立与人工费用(ΔW)、动力费用(ΔG)、居民消费价格指数(ΔCPI)等因素相挂钩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具体如下:

  • 当调价系数∆C值(∆C=L1×ΔW+L2×ΔG+(L3+L4)×ΔCPI)达到或超过12%时,启动调价工作;由市出租汽车协会提出运价调整书面建议,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在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在调价幅度不高于∆C值的范围内,统筹提出具体调价幅度和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当调价系数∆C值未达到12%时,不启动调价。


9、问:价格改革的整体影响?

答:(一)改革对总体运价水平影响有限。特别是第一阶段,两个方案的上涨幅度都控制在3.93%以内,而下降幅度则可以达到7.5%~10.17%。

(二)对消费者的影响

1.乘客在平峰期、高峰期、春节之外的时段打车,运价计费项目与当前一致。

2.乘客在春节假期打车,乘客每运次车费增加10元。受春节加收影响的运次约占巡游车全年运次的1.39%,范围有限。

3.高峰期,乘客打车支出有所增加,但驾驶员出车意愿增强,乘客更容易打到车。同时,打车支出增加引导乘客错峰出行。平峰期,乘客打车支出预计有所下降。

(二)对驾驶员的影响

方案实施后,驾驶员收入有望增收,有利于增加驾驶员职业吸引力,稳定驾驶员队伍。


10、问:如何保障市民知情权?

答:市行业协会在协会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全市的巡游车企业运价标准。巡游车企业在巡游车内显著位置规范张贴运价浮动幅度和具体标准;车载终端屏幕显示当前时间段和全天所有时段的浮动幅度。驾驶员在乘客上车时主动提示乘客相应时段的浮动幅度。


11、问:如遇不规范收费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乘客如遇到与运价政策不一致的收费行为,可保留相关票据等证据,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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