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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租客因煤气中毒摔伤,房东责任有几何?

广州房管家2024-03-29 22:59:59来自北京市

摘要:

【当租客因煤气中毒摔伤,房东责任有几何?】陈阿姨在租住的房子中洗澡时疑似煤气中毒摔伤,将房东张大姐告上法庭索赔5万余元。法院判决张大姐赔偿2千余元,提醒房东和租客要共同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设施安全检查。

正文:

在一个寒冷的冬夜,陈阿姨在租来的小家中洗澡后感到头晕乏力,猛然间,她意识到自己或许是煤气中毒。在家人的搀扶下,她试图离开浴室,却因为脚软摔倒受伤。原以为只是小小的扭伤,陈阿姨并未立即就医,直至十天后伤势加重,这才发现自己不幸遭遇了多处骨折。愤怒与痛苦并存,她将房东张大姐告上法院,要求对方为自己的损失买单。

事情的焦点在于,租住的那口燃气热水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陈阿姨声称,房东提供的热水器并没有按规定安装排气通风管道,这才是导致煤气中毒的真凶。对此,张大姐辩解称,这是她购买的二手房,装修时就已配备了该热水器。尽管没有通往室外的排气管,但浴室里装有排风扇,而且此前陈阿姨一家也未提及任何安全问题。

香洲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热水器的确不符合安装要求,存在隐患,但陈阿姨在感到不适时并没有即刻受伤,而是在搀扶中摔伤,她和家人对燃气热水器的安全隐患也有所了解。因此,法院决定张大姐承担30%的责任,赔偿陈阿姨2千余元。同时,提醒各位房东和租客,安全意识不可忽视,需要共同努力保障租住环境的安全。

小编点评:

在租房市场中,房东和租客常常因为房屋的安全问题发生纷争。本案例中,房东张大姐未能确保租赁房屋内热水器的安全使用,导致了陈阿姨的不幸事故。这一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不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应该对居住环境的安全性赋予足够的重视。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确定所有设施均符合安全标准,特别是燃气、供电等潜在危险因素。而租客在入住后,也应主动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房东反映。

然而,安全并不总是意味着免责。本案中,租客的过错也导致了对房东责任的分担。这是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之一:责任应当由过错方承担,但当双方均有过错时,责任应分摊。

由此可见,在租赁关系中,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有义务为对方提供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只有双方携手合作,才能杜绝悲剧的发生,确保每个人的居住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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