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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楼宇更名新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明确规定已售住宅更名需征求业主意见,并提交相应材料。新规旨在保障
业主权益,规范楼宇命名、更名审批流程。

最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份通知,明确了住宅区楼宇命名和更名的具体要求。根据这个通知,已经出售的住宅如果要改名字,必须先征求一定比例的业主意见,并获得他们的签字同意。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业主的权益,防止未经同意就随意更名。
具体来说,如果整栋建筑已经整体出售,新产权单位在取得产权证或转让协议后,可以申请更名。同时,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果建筑物部分或全部已经出售,在办理更名审批时,申请单位需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并取得一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后,才能提交更名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相关情况说明,这其中包括真实性负责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还要附上业主对拟变更名称的签字文件。
此外,住宅区和楼宇的命名和更名还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执行。比如,像“村”这样的名称,需要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并且有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同时,在楼宇命名和更名时,还需考虑是否同步更改以原小区名称命名的道路名称。
广州市这一新规的出台,无疑是为了更好地规范住宅区命名和更名的行为,保护业主的权益。毕竟,楼宇的名称不仅仅是一个地理标识,更是关系到居住在其中的居民的切身利益。通过征求业主意见并取得他们的同意,可以有效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这一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楼宇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总的来说,广州的这项举措很有必要。当前,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楼宇数量的增加,住宅区命名和更名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合理、规范的命名和更名不仅能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还能为城市管理提供便利。希望其他城市也能借鉴广州的做法,出台类似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楼宇命名和更名的行为,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