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州市分管规划的副市长王东昨日从新快报记者处获悉有关历史城区、骑楼保护区内拆迁骑楼与建高楼的情况后,身在外地未及看到报道的他急切地问:“是哪里的骑楼?”
专家视点
应尽力促成一两个已批未建项目更改
可用容积率转移与开发商谈判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主任王世福教授认为这类已批未建项目虽然属于无法推倒的行政审批,但也不太认同“没有办法”处理。他认为广州市应先尽力尽快促成一两个这样的项目更改,在行政许可方面尝试创新,才能彰显其间积极的价值观,显示广州市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心。
关于如何停止拆迁抢建,他建议应赋予市规划局权力去协调处理这些已批未建项目,比如有权暂停拆迁与建设,并在暂停期内进行利益谈判。
关于如何妥善处理行政许可关联的利益问题,如果行政赔偿难以执行,他建议政府与开发商的利益谈判可以考虑通过专业的手段来解决法律问题,尝试用容积率转移等方式来解决。他说,这些开发商在广州一般都还会有其他的项目,可以将历史城区地块的容积率转移到其他的项目地块上。毕竟,如何避免更多破坏历史文化遗产行为的发生,本身也是行政许可需要考虑的一个实质性目标。
闲置地两年不动工就应收回
目前在广州历史城区内要建设30米以上高楼的地块,很多属于烂尾的项目。而这些项目却多次延期行政许可,终导致与新出台的法规相冲突。如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新规划的冲突?
市人大代表陈安薇:可学香港暂定古迹停止拆迁
市人大代表陈安薇表示,例如同福东路拆迁依据是广州市房管局在1994年核发的,时间已达18年之久,经过多次拆迁延期,而城市建设不断发展,人们的理念也不断进步,像这样久拖不决的拆迁早就应该终止。而越秀区的泰康路粤海楼项目,早在2010年5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其网站上曝光了位于越秀区的延迟开工建设的项目,并发公函催促广东粤海房地产公司加快动工开发建设。但是,该项目却迟迟未能动工。在今年一月《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公示后,该工地才开始启动。陈安薇表示,可学习香港的“暂定古迹条例”规定,当出现拆除有价值的或者是尚有争议的历史建筑情况时,可以由香港发展局宣布为暂定古迹,所有与暂定古迹相关的工程和其他行为马上停止,一年内对暂定古迹重新评估,确定是升格为法定古迹还是取消暂定古迹,使历史建筑得到合理的保护。
詹礼愿博士:政府要求停建或修改应补偿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詹礼愿博士认为,实际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闲置一年的要罚钱,两年以上没有开发的闲置土地,应收回。对土地上有上盖建筑物,政府根据个案情况予以补偿。而对于已批未建和未拆迁而政府要求停建的和要修改规划的,政府应该补偿,包括经济补偿或另行安排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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