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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破冰利稳房价 开征尚需跨越多道“坎”

经济参考报  2010-01-07 08:30

[摘要] 酝酿已久的物业税近日风声再起,有消息称,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此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业内外的广泛关注。这一消息令物业税如在弦之箭,但多方声音显示,目前开征难度不小,物业税要步入“正轨”尚需跨越多道“坎”。

 

笔者了解到,目前“空转”的物业税有两种计算模式:如果房屋是自住,以房产评估价的70%为基准,征收1 .2%的物业税;如果房产是出租投资用,就以投资回报为基准,征收12%的物业税。根据国际惯例,征收不动产的物业税需要定期对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每年按照评估价值对房地产所有者征税,因此税值会随着房产的而提高。

在业内人士看来,尽管物业税短期开征的难度较大,但不排除首先在个别城市试点“实转”。上海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为了减少改革的阻力,极有可能分为三个序列进行征收:先商用物业,后住宅;先高档住宅,后普通住宅;先投资用房(一个家庭有多套房),后自住房(一套或两套)。即使是普通住宅,也可以再分类,根据档次、户型面积、家庭收入情况、个人拥有住房的套数等确定不同的税率,甚至像国外那样,对部分特殊房屋免征。

如果物业税能够破冰,无疑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从总体上看,有助于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有利于稳定房价。但从短期看,不能过度奢望物业税能令房价大幅度下降。物业税开征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平衡各方利益,消除潜在抵制力量和不利因素,还需要决策智慧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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