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7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表示,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正在制定第二套房认定标准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 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7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表示,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我们认为,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主要原因是供求矛盾突出,其中,不合理的需求占了比较大的比重。当然,这些城市的房价过快上涨也与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到位、落实调控政策不力等原因有关。”齐骥说。
房价上涨势头得到遏制
齐骥指出,房价过高和过快上涨,如果不加以抑制的话,可能逐渐会从部分城市蔓延到更多的地区,这样将大大加剧广大居民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影响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影响金融的安全,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目前,各地正在积极贯彻落实。”齐骥说,“从近期的市场反馈情况看,一些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社会普遍反应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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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住房如何认定
根据国务院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那么,第二套住房如何认定?
“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国务院已经明确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我们这几家正在积极研究制定中。”齐骥说,“我理解,在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的住房套数应该依据借款人在拟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他的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名下所有的住房登记记录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来做认定。”
齐骥同时指出,鉴于有一些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还不是十分完善,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其他信息作为补充。
外来工或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
齐骥透露,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将界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以及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
齐骥指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有五个渠道:一是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来筹集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四是探索允许保险资金、长期信托资金通过直接投资或定向募集等方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五是探索运用房地产信托基金来拓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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