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银行广州城区各网点自7月1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以后,将于今日起全面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至此,广州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将全面上线投入使用。
程序不变但应填新表格
此外,新系统上线后,办理业务程序不变,但填写的提取申请表格式有变化。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应填写新的《提取申请表》,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提取材料以及原《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无须凭卡。《住房公积金专用折》余额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信息核实无误后,各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将逐步收回上述凭证。
据悉,公积金中心将委托银行通过单位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用于职工查询、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结息等信息。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职工,如无急需,请尽量避免在系统上线初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单位和职工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承办银行网点或者拨打公积金中心热线电话96155反映。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Q&A
问:如何申领新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答:公积金中心将在近期委托承办银行通过单位逐步向身份信息齐全的职工发放新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用于查询打印职工缴存、提取明细;身份信息不齐全的职工,可在经办网点补齐信息资料后再通过单位申领新的对账簿;2010年7月1日后新入职的职工可通过单位申领新的对账簿。
问:职工有两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处理?
答:原持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需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的经办网点或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账户转移和合并手续。今后,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新系统内一人只能有一个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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