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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假期广州楼市卖楼惊人 国庆买房"十注意"

新华网  2010-09-26 09:13

[摘要] 十一黄金周是一个购房的黄金时期。很多购房者将利用长假精挑细选自己的心仪房子,但购房时你应小心陷阱,做一个精明的购房人。

商品房的建筑材料、装修标准应明确标注。防止装修、装饰货不对板。

个案:

时下购房,不少消费者都图省事选择发展商赠送或是优惠的装修,但由于装修工艺的特殊性,装修出现的用材的差异性以及个人的口味不同,装修效果就可能有天渊之别。同时,发展商往往只会在合同中写上豪华装修、高级装修等撩人字样,而不约明装修的用材、质量等硬性标准,一旦发生争议,很难认定发展商的责任。

提醒:

购房者细化合同条款,一一明确装修标准。家居材料的质量、品牌、件数,房屋经装修后各种功能的设置、甚至装修的图纸都明确在合同中。装修后房屋与合同约定的标准不同的,消费者还可以依合同标准,要求发展商维修、重做直至符合房屋所用。

精明选择合理计价方式

由于面积计算的复杂性与专业性,“缩水楼”与“膨胀楼”成了最让消费者头痛的问题。一套市区商品房,每平方米单价动辄数千元,一下子多出几平方米对工薪阶层可不是个小数目;而少了几平方米使用起来就更让人痛苦,而且要从发展商手里追回房款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个案:

虽说前几年复杂的公摊面积计算让消费者吃尽苦头,但自去年开始实施套内面积计价已使情况大有改观,但发展商千方百计地使用诸如“面积计价以建筑面积算,如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皆有变化的,以建筑面积为准”的补充条款,“计价面积以房管局实测面积的100%计算房价”的认购书条款变更合同条款,使消费者无所适从。

提醒:

购房者应选择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式,对不熟悉的建筑面积计价、实测面积计价的合同不要签,避免陷入不利的条款中。只有签好合同,才能无畏“缩水楼”、“膨胀楼”。

个案:

由于建筑上的原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实属难免,一旦出现纠纷,发展商往往报大测量面积,或隐瞒房管部门面积不报,以种种理由加收房款;而消费者往往对面积误差不太了解,选择了误差较大(如面积误差在5%以上,多退少补,即面积误差至100%,发展商也只会多退少补)的标准,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证。

提醒:

建议购房人在合同中订明,房屋面积以房管局测绘所的测绘结果为准。并在购房合同中选择以下条款:面积误差比值在0.6%(含本数)以内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面积误差比值在0.6%(不含本数)至3%(含本数)以内的,买卖双方按实测计算面积及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不含本数)的,消费者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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