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出台了。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规定》中对于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将进行处罚,其中个人每次将处以50元罚款。
国内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出台了。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规定》中对于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将进行处罚,其中个人每次将处以50元罚款。
近年来,广州一直在推广垃圾分类,但效果不是很理想。图为一小区门口摆着的分类垃圾桶吸引了孩子和家长注意。(资料图片)信息时报记者 郭柯堂 摄
是国内首部相关政府规章
据悉,《规定》共三十条,规定了垃圾分类适用范围、保障措施、收集容器的设置和维护、分类过程操作要求和管理要求、监督管理、举报和投诉以及法律责任等。
已分类垃圾禁止混合收集
根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其中,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每天定时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当定期收集。已经分类投放的城市生活垃圾禁止混合收集,也应当分类进行运输,由具有生活垃圾运输许可证的企业按照指定路线送往各类处理场(厂)进行处理。
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将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城管部门举报和投诉。
处罚细则
●没有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拒不改正也将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对拒不改正的个人将处以每次50元的罚款,对单位将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的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同时,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以及在公共区域进行可回收物分拣、贮放的,将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没有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性的宣传,广州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宣传媒体也将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新闻:
专家狠力话楼市 "国八条"明白说明房价"涨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