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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买房的快来:广深等地的共有产权房新政来了

泡泡楼市说2018-09-13 17:46:22

文 | 泡泡姐

出处 | 泡泡楼市说(ID:popoHouses)

啥是→共有产权房?

TA是指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供应主体筹集,参照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确定评估价格,以低于评估价格配售给供应对象,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供应主体与供应对象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住房。

2018年9月11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将全省范围铺开,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在此之前,广东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的通知》,提出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5市先行探索试点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试点时限为1年,快来看下你是否符合要求:

↓↓↓

①供应对象

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无房家庭,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承购人的产权份额为承购人实际出资价格占共有产权住房评估价格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政府等供应主体的产权份额。

②产权转让方面

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少于10年等条件的,允许承购人一次性增购代持机构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取得完全产权,住房性质转变为商品住房。采用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等方式筹建的共有产权住房转变为商品住房的,承购人应向政府补交土地价款。

③满足购买条件

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少于5年等条件的,允许承购人转让;允许承购人在征得代持机构同意后,可依法将所持的产权份额用于抵押。不满5年的,不得转让。承购人增购或转让价格,应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增购或转让产权份额前进行评估,随行就市,并由住房保障、物价等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广东省即将推进的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具有三方面亮点:

亮点1:凸显了居住属性

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应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无房家庭供应。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产权份额不得低于50%。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共有产权住房原则上用于自住,不得擅自出租转借、长期闲置、改变用途。用于自住的,政府产权份额部分原则上不收取租金。

亮点2:凸显了共有属性

明确多元化的共有主体,除了政府与申请人共有,同时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与申请人共有,丰富供应主体。设定递进式的共有权限,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得转让;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足不少于5年等条件的,转让对象限定为其他符合条件的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足不少于10年等条件的,允许取得完全产权。

亮点3:凸显了政策属性

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政府自行组织集中新建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可采用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列入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的,不占用各地年度用地指标。

其实,共有产权住房的概念提出已久...

2007年,江苏淮安就在首推共有产权住房;

2009年,上海启动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建设项目;

2014年,住建部等六部委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作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关于共有产权房的未来,我们可见...

广东或将执行5年或者10年后转变成为商品房,只是限售了一定年限,依然是商品房属性;

上海针对中低收入人群的共有产权房方向;

北京针对首套刚需人群的共有产权房方式。

共有产权住房,对于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有着重要意义,北上广深等城市的成功经验传递到,以满足更多居民合理的购房需求。

最重要的是,共有产权房你可能不符合购买条件,或许,你也可能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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