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政府网站回复了一位网友的疑问,他询问了关于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问题。网友提到,他办理过一次性缴纳超过3年的养老保险记录,想知道是否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政府网站的回复显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的相关补充通知,对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实施之前发生的超过3年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转入地提供书面承诺书。而对于在通知实施之后发生的超过3年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转出地应根据相关规定向转入地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此外,政府网站还提到,转出地和转入地需要审核相关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核对参保人员的缴费和转移信息。如果参保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用人单位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导致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情况,转出地需要提供缓缴协议、补缴欠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并经转入地核实确认后办理手续。
对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导致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的情况,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依法查处,并责令补缴。在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补缴时出具的相关文书,经转入地核实确认后办理手续。
总之,根据广州政务官网的回复,对于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和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文书。如果您有类似问题,可以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更多信息:https://8.u.mgd5.com/c/cwvd/i1av/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