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回答网友问题时表示,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现在打算重新买房是否能够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此,管理中心给出了明确的答复。
根据管理中心的回复,只要夫妻双方均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且符合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已经出售的房产不会计入家庭购房套数。
此外,管理中心还解释了关于公积金贷款次数的问题。根据规定,申请人已经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将不能再次申请贷款。但是,贷款次数是以个人为单位单独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各自只使用了一次公积金贷款,那么他们的贷款次数并未超过公积金贷款的使用上限。
要了解更多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信息,可以参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具体链接可以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上找到。
根据这一回答,夫妻双方在婚前分别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产不会算入购房套数,因此他们打算重新买房也可以以夫妻双方的名字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为广州市民提供了更多的购房选择和贷款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