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网友在政府网站咨询了一个问题,他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经过户,但却丢失了购房收据,不知道如何提取公积金。对此,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了答复。
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购买二手房后提取公积金无需提供购房收据。而需要提供的是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具体来说,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及所需材料如下: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 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 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或肇庆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办理提取业务的方式有两种:网上办理和前台办理。对于首次提取,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之后房产信息无变更的可以通过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办理流程包括中心审批和提取转账。如果需要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审批时间可能会延长。
对于审核意见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的申请人可以重新办理提取手续。
总之,购买二手房后提取公积金无需购房收据,但需要提供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等相关材料。提取办理可以选择网上或前台办理方式,具体办理流程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和要求进行相应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