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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夫妇在广州增城购买的房屋遭遇大面积漏水问题,导致拒绝收楼。然而,物业公司却起诉要求小李夫妇支付物业费和公摊电费。经过一审和二审,广州市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小李夫妇,认为涉案房屋并未成功交付使用,因此不需要缴纳相应费用。这个案例提醒业主应及时缴纳物业费,但也强调业主在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后应尽快办理收房手续以避免影响物业费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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