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改委最近发布了《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旨在通过引导基金的运作,为广州市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该暂行办法采用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的原则,通过投资子基金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领域。子基金主要投资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装备与机器人、轨道交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数字创意、量子科技、区块链、太赫兹、天然气水合物、纳米科技等。根据暂行办法,子基金投资项目在申报的产业领域中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的60%。返投金额方面,子基金在投资期内的返投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引导基金实缴出资额的2.5倍。引导基金于2017年成立,由市财政全额出资,存续期为10年,基础规模为18.03亿元人民币,总规模根据市政府决策和财政预算安排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