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与广东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协同合作,积极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推动广东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的落地实施。根据通知,二手房“带押过户”是指在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未注销原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可以完成过户、重新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截至目前,广东已为群众办理约1.7万宗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下一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加强省级工作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以降低群众房产交易成本,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促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