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联合印发了一份通知,推动二手房交易中的"带押过户"服务。这项服务允许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在不需要提前偿还旧贷款或注销原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实现房产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该通知要求广东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并鼓励引入预告登记和第三方资金监管机构等机制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和金融安全。目前,广东已成功办理约1.7万宗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地推进这项服务,降低房产交易成本,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