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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项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市场经营行为。通知强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也不能向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销售商品房。此外,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也不得进行预售。通知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对中介机构代理销售行为的监管,并规定了相关的信息公示要求。此举旨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购房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以解决购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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