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业主被迫“断水断电”?广州物业收费纠纷有新判例!】广州一位新业主在接手二手房后,因前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遭遇物业停水停电问题。当事人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新业主不用为前业主的欠费买单,物业公司需恢复供水供电服务。案例传递的信息是,物业不能以停水电的方式逼业主缴费,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正文:
身为广州新房主的蔡先生,没想到好不容易买下的二手房子,竟在装修时遭遇物业的刁难。原来,由于前业主拖欠了一笔不小的物业费,物业公司竟断然停掉了蔡先生房子的水电供应。面对这一局面,蔡先生只得求助于法院,希望能够尽快恢复自家的水电供应,并顺利进行装修工作。
法庭上,物业公司认为新业主应该为前业主的欠款负责,但法官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妥当。根据法律规定,现业主并无义务承担前业主的债务,物业公司无权阻挠新业主使用基本的水电服务。因此,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必须恢复供电供水,并配合蔡先生的装修工作。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
小编点评:
天有不测风云,房产交易中的意外风波时有发生。蔡先生的遭遇提醒了我们,作为新业主,了解房屋交易的法律知识至关重要。物业公司的行为虽出于维护自身权益,但方式却过于极端,给业主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严重的不便。此案例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标杆——物业费纠纷应当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而不是采取极端措施。广州市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业主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也传递了正确维权的理念。对于业主来说,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合法合规地提供服务,共同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