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7年1月1日起,贷款利率将均按2006年8月19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新利率标准执行,实施新利率后,贷款者每月还款额将发生变化。根据目前广州各银行的利率调整政策来看,银行都根据不同贷款者的还款情况,
案例
黄先生3年前以50万购住宅,向A银行申请25万10年的贷款,等额本金供款。最近公司扩大经营,急需资金周转。后经按揭公司介绍打算选择转到B银行加按。由于楼价上升,黄先生当初所购房产已至72万。经按揭公司代理,转B银行办理房产加按业务,申请到50万,10年的贷款额度,同时选择双周供。这样还清A银行欠款17.5万后,他还得到32.5万元的周转资金,而黄先生在办理加按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为:
办理加按的费用
按揭服务费:5500元
委托公证费:220元
查案费:200元
合同印花税:25元
担保费:4800元(新贷款额8‰+800元)
合计:107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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