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4日讯日前,《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新规)正式颁布实施,用地企业和单位今后不仅可以购买国有土地,还可以购买集体建设用地,但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几天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透露: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社会力量可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如何操作:
是否出让出租农民自己做主
该负责人表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保留了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采用出让、出租等方式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流转,挖掘出集体建设用地的巨大价值。
具体操作是,首先,是否出让、出租由农民自己做主。新规明确,集体经济组织要通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取得2/3以上成员或成员代表同意、进行公示、进行公证后方可取得同意流转书面证明材料。
第二,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归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纳入其集体财产统一管理。其中50%以上应当存入规定的银行专户,专项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社会保障支出。
第三,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扣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社会保障支出后,剩余部分的使用,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提交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使用情况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开。按法定程序决定的使用方案,应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政府不参与分配。
另外,为保障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新规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区域、同类别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30%。该负责人解释,这主要考虑从权属性质、融资功能、市场风险、规划管制、等方面来衡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是有区别的;同时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培育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的角度综合评估,按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一定比率确定,防止出让价格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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