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综合来看,制造业指数再度走低,整体仍偏弱势,通缩风险略有改善,房地产市场回暖趋势确立,但从上半年GDP仅为7%的增长率来看,经济并不乐观,下行压力仍在。
宏观经济:从近月宏观数据来看,7月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比上月回落0.2%,位于临界点水平,而汇丰的PMI为47.8%,并且是连续第五个月低于临界值,整体仍偏弱势;而7月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6%,涨幅比上月扩大0.2%,创今年内新高,但主要原因是7月份猪肉价格同比上涨16.7%,比上月扩大9.7%;另外,1-6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4.6%,继续处于筑底阶段,但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3.9%,更出现今年以来首次正增长,房地产市场回暖趋势确立。
综合来看,制造业指数再度走低,整体仍偏弱势,通缩风险略有改善,房地产市场回暖趋势确立,但从上半年GDP仅为7%的增长率来看,经济并不乐观,下行压力仍在。
中央政策:7月24日,住建部宣布下调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后,1-5年期,由3.25%降低到3.00%;5-30年期,由3.75%降低到3.50%。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次利率。
市场运行: 一、土地市场方面,本月成交一宗位于南沙自贸区南沙湾区板块纯住宅用地,溢价率高达57%,楼面地价达6312元/平,刷新南沙单价地王纪录。二、市场供求方面,7月供应量小幅上升,主要是为“金九”集中推货做准备;而成交套数方面,回落至四月份的成交水平,但是仍然达到正常年份的月度正常成交水平,同比去年7月大涨近七成,同时也是近三年以来成交量高的七月,整体市场仍然保持着上升趋势。
总之,世联研究认为,今年以来,中央三度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房贷利率屡刷新低,再结合上半年房企采取“以价换量”策略,使得商品房销售面积从负增长重回正增长。而广州市场方面,虽然七月环比下滑,但相比过去两年的七月仍有较大幅度的涨幅,而库存总量方面保持平稳下行趋势,我们认为广州市场回暖势头目前仍在延续,但去库存仍是下半年市场不容忽视的焦点,同时“高地价”项目入市也会为未来市场带来销售压力。而广州市场回暖趋势是否能持续到年底,还是要取决于地方银行利率优惠的进一步宽松、房企“以价换量”销售策略的延续,甚至周边区域“限外”政策的退出等多方面合力作用下,才能促进市场持续回暖。
一级市场:2015年7月,广州供应土地27宗,用地面积共152.72万平米,环比上升226%;其中住宅用地出让3宗,出让面积60.71万平米,全部来自于黄埔区和花都区;出让商业用地11宗,出让面积18.67万平米。成交土地14宗,总面积42.65万平米,环比下降22%;其中住宅用地成交2宗,共占地面积11.54万平米;商业用地成交4宗,共占地面积6.68万平米。
二级市场:2015年7月,广州商品住宅新增供应98.54万平米,环比上升16%,同比上升32%。商品住宅成交7430套,环比下降23%,同比上升67%;成交面积共88.52万平米,环比下降23%,同比上升75%;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16314元/平米,环比上升4%,同比上升8%;全市成交金额144.41亿,环比下降20%,同比上升88%。
总的来讲:一级市场方面,供应方面,全市共推出三宗住宅用地,分别来自于黄埔区和花都区,其中,位于花都万达旅游城的巨无霸宅地再度挂牌;成交方面,本月成交两宗南沙住宅用地,其中一宗位于南沙自贸区南沙湾区板块,作为南沙今年纯住宅用地,终以溢价率高达57%,楼面地价达6312元/平,被碧桂园以总价11.05亿砍获,刷新了2013年由保利创下的地王纪录。另外,琶洲两宗商业地块顺利被唯品会以底价获得。总体来说,随着今年上半年品牌开发商销售业绩呈现正增长,资金得到一定程度的回笼,土地市场重新受到开发商的追捧。
二级市场方面,供应方面,整体供应量环比小幅上升,同比涨幅三成;而成交方面,受到七月传统淡季的影响,整体市场成交量冲高回落,回落至四月份的成交水平,但是仍然达到正常年份的月度正常成交水平,而且同比去年七月大涨近七成,同时也是近三年以来成交量高的七月,说明七月整体市场延续回暖的态势;成交均价方面,环比六月上行4%,高于去年平均水平5%;库存量方面,虽然销售速度有所回落,但新增供应量收窄,使整体库存量仍保持在1919万平米水平,库存去化速度持续增强。
1. 广州宏观经济
2015上半年,广州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和下行压力,全市较好地保持了经济稳定增长,呈现平稳向好的态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285.27亿元,同比增长8.1%,增速比一季度提升0.6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2.8%,降幅比一季度扩大0.1个百分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65.68亿元,同比增长14.0%,增速比1-5月提升1.7个百分点;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01.78亿元,同比增长11.2%,增速比1-5月提高0.5个百分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5%,涨幅比一季度略升0.1个百分点。
2. 市场政策
2.1中央政府
7月6日,国家税务局总局新发布《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本月起个人在办理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时,可以不用再向税务部门提交有关赠与公证材料。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三种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时,可直接申请免营业税。
7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一系列广告规范征求意见,除了《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外,还针对房地产领域广告进行规范,其中明确:房地产广告项目位置示意图比例要恰当、不得含有办理户口、就业、升学事项的承诺等。
7月15日,统计局发布1-6月份经济运行数据,国家统计局经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29.69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0%。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7.0%,二季度增长7.0%。
7月15日,统计局发布1-6月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房地产开发投资4.40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4.6%;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63.7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4.3%;房屋新开工面积6.75亿平方米,下降15.8%;商品房销售面积5.0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4.5%;商品房销售额3.43万亿元,增长10.0%。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2.9%。
7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召开首场银行例行发布会,相关人士表示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稳增长任务,国开行上半年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聚焦国家战略重点,新增发放本外币贷款超过1.3万亿元。国开行也表示,作为我国对外投融资合作主力银行,该行不断加大力度,全力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支持“一带一路”涉及能源、矿产、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装备制造、农业等领域。
7月22日,央行发布《2015年上半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2015年6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88.79万亿元,同比增长13.4%,增速比上季末低0.6个百分点;1-6月份增加6.56万亿元,同比多增5371亿元。
7月24日,住建部宣布下调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后,1-5年期,由3.25%降低到3.00%;5-30年期,由3.75%降低到3.50%。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次利率。
2.2 地方政府
7月7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到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部分地级市落户限制,力争在2020年实现1300万人口在全省城镇落户,逐步调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户政策,严格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规模。
7月7日,统计部门公布广州市2014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广州公积金2015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缴存基数上限相应调高至30935元,比上一年度的29040元高出1895元,照此算出的个人月均高缴存额也比上年多出758元。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免税线”上限调至18561元。
7月13日,广州公积金贴息贷款方案审核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于今年6月上报讨论的“公积金贴息贷款”和“抵押贷款证券化”方案已获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年内一定会推出贴息贷款,资产证券化也将展开试点。目前这两个方案都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7月14日,广东省国土资源消息称近6成设立不动产机构,广东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截至目前共有13个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下同)、15个县(市、区)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机构设置,分别占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总数的59%和12.5%。
7月28日,广州省政府印发了新版《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广东省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举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新闻发布会。新版定价目录将放开小区住宅停车费、民办教育收费、非保障性住房物业费等多项收费,将于8月15日起实施。
7月28日,广州市财政局局长袁锦霞向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作《关于广州市2015年上半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半年,广州市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911.2亿元,同比下降20.3%,完成年初预算的34.9%。
7月29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下发规范职工租赁单位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与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租赁所在单位住房自住,租金由单位直接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除,且与单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