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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税有前途“替代”房地产税

邓浩志2018-10-29 10:59:07

文|邓浩志

房地产税的开征变成了开争,这个争了近10年的话题由于有太多根本性的问题没有解决,所以一拖再拖,而且似乎无法达成共识。说法是争取5年内提交立法审议,离案例通过还有很远距离,离开征就更是遥远……。最近空置税成为了新的舆论关注焦点,不少人反应是,房地产税折腾了近10年也没啥进度,现在冒出个全新的类似的税种,再从头折腾,岂不更加猴年马月也出不来吗?


其实空置税的提法也有一段时间,而最近再次提出的是国务院参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仇保兴,除此之外还有顾云昌等业内人士。这些退休领导和房地产业内的专家由于都不是官方身份,所以理论上不代表官方态度,也不会有实际意义。但我认为这个不靠谱的税反而推进难度更低,以其 “替代”房地产税可能更省时省力,空置税的难点是如何界定“空置”,但这只是技术问题,是肯定能够解决的,只是解决问题成本如何控制。而房地产税的难点很多,也复杂很多,核心的是产权问题:土地既然是国有,购买者也一次性给了70年巨额租金,为何还要交重税?为何还是按房子价格+土地价格合并评估交税?当然争议不止这一点,在法律,认定,评估,减免,征收等多个维度都有其他涉及根本问题的争议。

社会争议太大的政策都不好硬推行,否则引发的后续成本可能很高,这是当下所有先进行政的共识。但涉及房地产税收改革的问题又是国家急于要推进的事务,既然如此就应该考虑一个折中方案。空置税,国家既可以以此获得长期稳定的税收来源;又可以调节财富分配,提升住房使用效率等;还能够调节多套房持有者出手或出租手中的空置房;更绕过了土地所有权问题的大山等等。对于多套持有者,也提供了避税的路径,如果主动出租减少空置率,从而减少交税,而出租的住房增加,住房紧张问题也能缓解,也利于租金的稳定,推动租赁市场的发展等。

空置税无论是法律阻力,社会阻力都明显比房地产税要小,可能是更有前途的税种以“替代房地产税”,所以管理层是否应该考虑考虑这个方案,未必吊死在房地产税一棵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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