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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业补助金最高可领6372元,这类人群可申领|深圳楼市早7条

南方+客户端2022-08-09 14:01:36来自北京市

《深圳楼市早7条》总第480期

南方+ 冯少文 制图

① 深圳失业补助金标准提高,最高可领6372元

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披露,从7月起失业补助金标准提高。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多可领6372元。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一是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我市社保自助终端机、“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深圳社保个人服务网页、各级社保经办窗口等渠道进行申请。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定次月起按月发放,社保经办机构每月25日前发放到账。

② 2035年深圳与莞惠出行量增至520万人次/天

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披露,深莞惠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按照规划,未来三地之间将形成“12高10快41主18次支”的跨市路网衔接方案;同时,总计将有30余条国铁、城际铁路、跨市城市轨道衔接深莞、深惠。深莞惠“半小时通勤圈”发展提速。

未来深圳与东莞、惠州之间还要形成跨市轨道共17条。其中,深莞之间13条、深惠之间4条。深圳6号线支线东延、深圳11号线北延、深圳22号线北延、深圳10号线东延及深圳14号线东延等5条正在研究列入五期建设计划。

目前深圳与东莞、惠州之间跨市交通出行量约136万人次/天,出行较为活跃,以商务出行为主,初具通勤特征,其中道路出行达85%以上;预计2035年深圳与莞惠之间出行量将大规模增长至520万人次/天。其中,通勤出行量达到约300万人次/天。

③ 李宇嘉:50%产权背后的风险不能忽视

8月1日,云南大理发布相关文件,明确支持开发商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购房人可以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企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购买剩余产权。这与不久前深圳市人才协会和房企推出的“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完全一样,本质上就是去库存、促销的一种手段,与地方政府主导的共有产权住房没有任何关系。

对此,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博士认为,尽管此类政策降低了购房门槛,但背后的风险不能忽视,比如,开发商拿走一半房款后跑路,导致项目烂尾;比如,开发商私下抵押一半产权,导致债权债务纠纷等等;房子出租是不是要房企同意;深圳案例中,房价上涨后业主可回购另一半产权,怎么判断房价上涨?当然,若当地政府出台进一步的实施细则,把涉及到的风险点、不确定性都能考虑到,切实保护购房者的权益,这类交易也并非不可以。毕竟,这给愿意接受这种模式的低收入人群提供一个选择。

④ 广州人才落户更容易,全日制本科生参保即可落户

日前,广州印发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取消了全日制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等入户的社保参保年限限制,在广州市有参保记录即可落户。

细则提到,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具有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后,可向入户地的区公安机关申报办理入户手续。

⑤ 武汉新规:单次收取租金超3个月、押金超1个月的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8日消息,《武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将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实施细则》明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其住房租赁资金应按照规定纳入监管。在租金、押金的监管方式方面,《实施细则》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承租人租金超过3个月(不含3个月)及单次收取承租人押金超过1个月(不含1个月)对应合同的全部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⑥ 富力地产:298.83亿元银行及其他借款已违约或交叉违约

在延期了几个月之后,富力地产终于披露了其经审核的2021年年报。富力地产在公告中表示,截至2021年末,富力地产的银行借款、境内债券、优先票据及其他借款(包括在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者)总额为1371.71亿元,其中700亿元将于未来12个月内到期偿还,然而集团仅有现金总额(包括受限制现金)211.04亿元。集团无法按预定还款日期偿还若干银行及其他借款70.07亿元,在2021年12月31日之后,集团无法偿还自1月起及直至综合财务报表获批准当日止到期的若干银行及其他借款100.29亿元。因此,若干本金总额为298.83亿元的银行及其他借款已违约或交叉违约。此外,集团因各种原因遭多方起诉。该情况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⑦ 跨国公司在深设总部最高可获600万元奖励

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关于〈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的实施细则》,其中明确,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可按照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档予以奖励,最高可达600万元,用以支持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在深设立及增资,鼓励和引进更多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地区总部和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

来源综合自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财联社

【撰文、制图、整理】冯少文 邱永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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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湾区楼市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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