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增城区永宁街的一位出租屋主夏某因违法经营日租房,未获得旅业经营许可和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增城警方采取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处以1000元罚款的处罚。8月15日,永宁派出所民警发现夏某擅自经营日租房,并发现他未获得旅业经营许可,也未安装时租日租入住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这种行为涉嫌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特种行业。因此,警方书面传唤了夏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过调查,夏某承认了他违法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特种行业的行为。目前,夏某已经被增城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处以1000元罚款。警方还对夏某经营的公寓进行了停止非法经营的行政处罚,并追缴了违法所得。警方提醒大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出租人应如实登记自己出租的房屋信息和租住人信息,并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履行主动申报登记的治安责任。只有规范管理,才能让租客住得放心。希望广大的出租屋主和租赁者都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创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