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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广州推出了一个新政策,允许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给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只要在广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就可以申请提取自己和配偶名下的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通知明确指出,这一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关于提取的具体细则,主要包括申请条件、提取频次、提取额度和办理流程等内容。
首先,购房人和配偶需要在广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且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然后,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确认书,之后再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并最终申请划转购房首付款。整个过程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提取金额将直接转账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此外,提取的首付款不影响以该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可贷额度计算。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解除或确认无效,购房人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已提取金额退回。
广州此次推出的公积金新政,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许多人在购房时,首付款往往是一个很大的经济负担,而此举措可以有效缓解这一问题。尤其是对于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购房者,公积金支付首付政策将大大减轻他们的财务压力。同时,这一政策还明确规定了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条件,确保政策执行的透明和公平。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在使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时,仍需遵循一些特定的规则,例如需要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总体来看,这一政策无疑将促进广州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给其他城市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范例。希望这一政策能够顺利实施,并为购房者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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